中新網2月22日電 不久前,中共中央辦公廳轉發了《中央組織部、國務院國資委黨委關于加強和改進中央企業黨建工作的意見》,引起社會各界的關注。近日,國務院國資委黨委書記李毅中就《意見》出臺的情況接受采訪時表示,《意見》強調中共黨組織不是參與生產經營的具體問題決策,而是參與企業帶有根本性、方向性、長遠性、全局性的重大問題的決策。
李毅中說,中共黨組織參與決策的主要內容包括:企業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企業生產經營方針、企業財務預決算;企業資產重組和資本運作中的重大問題;企業重要改革方案和重要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企業重要人事安排及內部機構的設置調整;涉及廣大職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問題等。
李毅中說,《意見》共9章29條,提出了加強和改進中央企業黨建工作的重要意義、指導思想、目標任務,對黨組織參與企業重大問題決策、企業領導班子思想政治建設、人才隊伍建設、黨風建設和反腐倡廉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職工民主管理、黨組織自身建設以及加強對中央企業黨建工作的領導等八個方面的任務提出了指導意見。
李毅中還說,《意見》指出,黨組織參與決策是對需要參與決策的重大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而不是代替董事會和經理層決策重大問題。要堅持和完善“雙向進入、交叉任職”的企業領導體制;黨委會和法人治理結構要通過建立健全議事規則,完善黨組織參與重大問題決策的程序和工作機制。黨組織對重大問題要集體研究,由進入董事會、監事會、經理班子的黨委成員通過多種方式分別反映黨組織的意見和建議,并把法人治理結構的決策結果反饋給黨組織,實現決策的科學民主。企業黨組織要發動全體黨員,團結帶領職工,積極推動重大問題決策的貫徹落實。當黨委發現企業重大問題決策不符合黨和國家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或脫離實際時,應及時提出意見。如得不到糾正,應當及時向上級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