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22日電 據國家外匯管理局官方網站消息,近日,國家外匯管理局與有關部門協同配合,查處了遼寧某集團公司(以下簡稱T集團)出口逾期未核銷、非法向境外轉移資產、偽造銀行進賬單和銀行保函等重大違法違規案件。
2004年4月,國家外匯管理局遼寧省分局在審核T集團境外投資申請過程中,發現其境外投資能力與財務現況不符,通過綜合分析該集團出口收匯核銷、外匯賬戶、國際收支等非現場監管信息,初步判斷其涉嫌以出口不收匯方式非法向境外轉移資產。國家外匯管理局迅速成立專案組進行現場檢查。經檢查發現,T集團違法違規行為主要表現為:2002至2004年出口逾期未核銷35筆,金額437萬美元;將當地法院查封的價值540萬元人民幣設備非法轉移境外;2004年4月,偽造金額為4200萬元人民幣的銀行保函,申請國家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專項貸款6000萬元;1999年,將金額為100美元的銀行進賬單涂改為90萬美元虛增注冊資本;1992年至2003年,套取多家銀行貸款余額達4600多萬元人民幣,其中絕大多數已形成逾期貸款。
目前,國家外匯管理局與有關部門已經針對上述違規違法問題進行了處理。遼寧省分局依據有關外匯管理法規對其出口逾期未核銷行為處罰款122萬元人民幣,并責令其在限期內調回滯留境外全部未收貨款。遼寧省其他有關部門已經撤銷其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立項申請,將其子公司注冊資本恢復至原狀;對有關犯罪嫌疑人提起訴訟;對有關會計師事務所及其當事人進行處罰。
該案是國家外匯管理局通過非現場監管發現線索并破獲的以出口不收匯方式非法向境外轉移國有資產的典型案例,也是在實施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戰略過程中,首次發現的偽造金融憑證騙取國家專項貸款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