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23日電 《中華工商時報》今日刊載評論指出,日前,銀監會主席劉明康明確提出鼓勵民營資本參股中資銀行。銀監會的觀點十分明確:在深化國有商業銀行改革的同時,積極鼓勵包括民營資本在內的境內外合格的戰略投資者參股中資銀行,是今后三年內,我國銀行業監管工作要實現的五大目標之一,這意味著民營資本可名正言順地引入中國金融體系。看來,當前金融業對內開放時機已經成熟,機會不容錯過。
文章指出,近年來,銀行業存款利率小于通貨膨脹率的負利率的出現,加之投資股市風險太大,資金無路可去,沒有收益合適的投資渠道。民間的熱錢苦無出路,此外,中小企業的融資難題一直沒有得到切實的解決。一方面是民間資金急尋出路,另一方面則是中小企業缺乏融資渠道。以現有銀行體系之操作模式,在銀行業對民營企業的貸款方面逆向選擇問題突出,已經到了不能再拖下去的地步。
中國銀行業在8年間一直緊閉對內開放大門,主要緣于頗高的金融風險。20世紀80年代向民間資本開放金融機構的市場準入,卻出現多起違規事件,農信社不良資產一度高達40%以上。隨后國家花費大量的財力和精力來處理那些面臨倒閉和擠兌風波的城信社、農信社。出于風險方面的考慮,決策層無法打開準入之門。然而,封閉的金融體系不可能造就一個融入世界的經濟大國。要實現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承諾,中國金融業將在2006年全面對外資開放。
文章指出,金融機構是經營金融產品以獲取收益的企業法人,也是提供金融服務的基本主體。金融機構的狀況如何,不僅直接關系中國境內的金融服務狀況、金融市場狀況和金融效率狀況,也不僅關系著金融對外開放的程度、中資金融機構與外資金融機構的競爭格局以及外資金融機構在中國境內的發展前景,而且關系著中資金融機構“走出去”戰略的實現。
不贊成放開對民營銀行的市場準入的一個理由,是因為他們財力單薄,資信不足,容易引發擠兌等金融危機。事實上,在過去很長時間正是因為片面強調了國有銀行穩定金融的作用,延誤了我國金融體制的改革。此外,不愿放開的另一個原因是擔心一些民間資本投資和控股銀行的動機不純,意圖通過關聯貸款或以其他形式占用銀行的資金。然而,專家早就指出,這樣的問題是完全能夠通過良好的制度設計和嚴格監管防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