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二月二十四日電題:劉曉慶有沒有資格出“文集”?
中新社記者陶社蘭
劉曉慶有資格出“文集”,并且這套六十萬字的文集現在已經付印,三月上旬即可與讀者見面。
負責出版的中國電影出版社副總編李夢學接受本社記者訪問時透露,《劉曉慶文集》包括兩本書:一本為《自白錄》,收錄了她的《我的自白錄:從電影明星到億萬富姐》;另一本名為《路程》,包括《我的路》和《我這八年》,此外還收錄了劉曉慶以前在《大眾電影》雜志上刊登的“曉慶信箱”的部分內容。
李夢學與劉曉慶是相識多年的朋友,一直很關注她的電影表演及文字作品。去年九月,包括他和劉曉慶在內的幾位友人相聚時,李夢學提出了出版“劉曉慶文集”的構想。他認為,劉曉慶對中國電影事業的貢獻是不應抹殺的,她在表演藝術上的成就,是夠格出文集的。他希望,通過這套文集的出版,讓讀者對劉曉慶有一個全面的了解,不要抓住一點翻來覆去地“炒”。
但社會上對劉曉慶出“文集”有不同的看法。媒體上不斷有人撰寫文章發表看法。文藝評論家白燁稱,“文集’是對作家成就的肯定,怎么可以這樣隨意宣傳?“文集”二字用在這里,是對文學的侮辱。其后他又表示,從法律上說,不僅劉曉慶可以出文集,寫文章的人均可出文集,全國人民都可以出文集。我覺得這件事情的背后,其實是“利益”在發生作用。
也有作者撰文說,出版《劉曉慶文集》劉曉慶同意,出版社愿意,法律法規許可,廣大讀者如果認可,又有什么可質疑的?說“劉曉慶出文集沒有資格”,有點老腦筋了吧?作家可以當大學教授,當大學文學院院長;沒有上過一天大學的電影演員可以到大學里當課座教授。劉曉慶女士出版《劉曉慶文集》又有何不可?
李夢學認為,畢竟劉曉慶是公眾人物,引起這樣的爭議是正常的。出版社也不可能不考慮市場。但他希望大家不要糾纏在能否用“文集”這個話題上,關鍵還是要看書的內容是否有內涵。而且,作品是劉曉慶自己寫的,文筆也不錯。現在的劉曉慶,每天很忙,選擇劇本,力圖在電影界再創一番輝煌,她對電影表演的執著,她個人一直以來的奮斗精神,是值得提倡的。而近年來,社會對這些方面說得少了。出版社完全是以一種嚴肅的態度來對待這件事的,用“文集”還是“文叢”,也經過了多次討論,最后決定還是用“文集”,封面也設計得樸素、大方,沒有“炒作”的主觀意圖。這對電影界及作者本人,都是有好處的。
一本文集的出版,卻引起這樣一場爭議。這讓李夢學始料不及。他說,這同時也暴露出出版界、媒體的一些問題,比如跟風。他說,今年是中國電影表演藝術家趙丹誕辰九十周年,中國電影出版社將出版“趙丹文叢”,其中包括趙丹本人寫的《銀幕形象創造》,趙青寫的《我的父親趙丹》及《趙丹畫傳》共三本。像這樣一些對中國電影有益的事,出版社一直在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