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28日電 據浙江省紀委監察廳的消息,浙江省機關效能監察室即將成立,成為監察廳下屬的常設機構。而原來的臨時機構,省機關效能建設辦公室完成了使命,已經于年前撤銷。
解放日報的報道稱,從掀起治“庸”風暴,到出臺《影響機關工作效能行為責任追究辦法(試行)》;從組建臨時的“效能辦”到常設“監察室”,2004年的經濟大省浙江,正在加速政府職能轉變。
治“庸”風暴
經濟的蓬勃發展,要求政府機關必須高效運作。2004年年初,浙江開展問卷調查。調查顯示,群眾對政府機關簡化辦事程序、縮短辦事周期的要求十分迫切。浙江大學公共管理學系副主任陳國權教授說,群眾普遍反映政府機關事難辦,政府工作要得到老百姓的認可,光靠懲治貪官污吏肯定不夠,必須同時懲治庸官。
2004年2月2日,浙江省委書記習近平要求,要大力推進機關效能建設。2004年成為了浙江省的“機關效能建設年”。在這場風暴中,共有2390名機關干部因紀律渙散、辦事拖拉、工作推諉等問題受到告誡、警告和記過等處理,其中還有94人作待崗處理或辭退!
有了《辦法》
風暴中,不少庸官聞風而“改過”,管住了自己的手腳;風暴過后,只有依靠制度,才能使庸官無處藏身。
早在2004年8月,浙江省有關部門就進行了制度建設方面的嘗試。在當時出臺的機關效能建設四大禁令中,擅離崗位、網上聊天、炒股、玩電腦游戲以及中餐飲酒赫然在目。
2004年12月10日,浙江省紀委副書記、省監察廳廳長應勇向媒體公布,浙江省最新頒發了一個“官員問責”的辦法,即《浙江省影響機關工作效能行為責任追究辦法﹙試行)》。這一規章的出臺意味著,問責“庸官”,從此有章可循。
在這個《辦法》中,全省各級黨委、人大、行政、檢察等各大機關無一遺漏,均為問責對象。《辦法》還適用于這些機關所屬的工作部門和機構,包括經授權、委托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組織及其工作人員。
《辦法》列舉了30種被問責行為。如在公務活動中接受當事人宴請和禮品、禮金的;對管理和服務對象態度冷漠生硬,言語舉止不文明禮貌的;能夠當場作出行政許可決定而不當場作出的;擅自增設行政征收項目或者擅自改變征收標準的……這30種行為分布在機關日常工作、制度建設與內部管理、行政許可、行政征收、行政執法等五個方面,涵蓋了機關效能的各個方面。
《辦法》出臺,讓心存僥幸的官員清楚地意識到,機關效能建設、懲戒庸官,不是一陣風,而是一個長期的制度建設。
“問”出新風
在嘉興市對外開放辦公室副主任沈文平說,效能建設,建出了新氣象。中科院研究員邵道生從另一個角度揭示了效能建設、庸官問責的意義。他認為“腐”和“庸”初看上去是兩回事,但卻有著很深的內在聯系。邵道生說,腐敗、貪污的泛濫制造了一大批庸官,而庸官的“作風病”又是腐敗、貪污產生的土壤和條件,所以兩者是“相依為命”和“相互促進”的。因此,鐵腕治“庸”,對打擊腐敗也有非常積極的意義。
此外,邵道生認為,一個官員是不是“庸官”,是不是“不作為”,很難有明確的界定標準。如何證明不是一個“庸官”,最好的辦法就是創造“政績”。為了“政績”能讓“上頭”看得到摸得著,有些官員不是努力為老百姓解決實際問題,而是熱衷于建設各種華而不實的“政績工程”。對此,浙江正在抓緊制定體現科學發展觀和正確政績觀的干部實績考核體系,杜絕“政績工程”登場。(鄔百根吳長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