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中國證監會、中國銀監會、中國保監會獲悉,三大監管部門承辦的2004年"兩會"代表委員建議、提案,已全部辦復完畢。
證監會
股權分置問題正在積極探索解決中;各個專門工作小組正在就債券市場發展和拓寬證券公司融資渠道深入研究;進一步完善證券發行上市核準制度;正在積極研究改進和完善獨立董事制度
證監會高度重視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把辦理好建議和提案作為履行證券監管職責的重要任務。證監會機關10個部門及中國證券業協會都參與了建議、提案的辦理工作,對去年有關證券、期貨市場的87件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復率高達100%。
證監會有關人士表示,目前,落實《國務院關于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專題小組正在按照"若干意見"的精神,本著尊重市場規律,有利于市場的穩定和發展,切實保護投資者特別是公眾投資者合法權益的原則,積極探索解決股權分置問題的措施。
他表示,現階段股權分置問題,具有相當的敏感性、復雜性和特殊性。解決股權分置問題是一項探索性的工作,也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在國際上沒有相應的經驗可供借鑒,在國內涉及多個部門,在公司內部涉及各類股東,而且上市公司的股權結構、行業分布和經營狀況等也千差萬別。要把這個問題解決好,必須做深入的分析和研究。
此外,證監會已經分別和國務院有關部門組成專門工作小組,就下一步債券市場發展問題進行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議,而另一個專門小組也正在就拓寬證券公司融資渠道等問題進行深入研究。
據介紹,87件建議和提案的內容主要集中在四個方面:關于充分發揮資本市場功能,拓寬各類企業融資渠道方面的提案共16件,約占18.4%;關于健全資本市場體系的建議、提案共28件,約占總數的32.2%;關于加強證券期貨市場基礎建設及市場監管的建議、提案共20件,約占總數的23%;關于解決股權分置問題的建議、提案共10件,約占11.5%。此外,涉及混業經營、市場創新等其他內容的建議、提案共12件,約占14.9%。證監會表示,這些建議和提案的內容豐富、針對性強,與社會經濟發展和廣大投資者利益密切相關,體現了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對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及證券期貨監管工作的高度關注。
在健全資本市場體系方面,關于創業板市場建設問題,證監會已于2004年5月14日批復同意在深圳證券交易所設立中小企業板塊,并將在今后的運行過程中,通過總結經驗,逐步加以完善;關于穩步發展期貨市場,證監會近年來一直在大力推動修訂《期貨交易管理暫行條例》,并于2004年批準了燃料油期貨、棉花期貨、玉米期貨分別在上海期貨交易所和鄭州、大連商品交易所上市交易。證監會表示,今后,還將進一步推出為大宗商品生產者和消費者提供發現價格和套期保值功能的商品期貨品種,研究開發與股票和債券相關的新品種及其衍生產品,逐步豐富期貨市場投資品種。
在完善獨立董事制度建設方面,目前,大多數上市公司已經按照要求配備了獨立董事,中國證監會正在積極研究改進和完善獨立董事制度,以進一步保障獨立董事有效行使職權。
至于加強上市公司監管,證監會強調,其一直致力于改善上市公司治理水平,首先,以強制性信息披露為核心,建立了"事前立規、依法披露、事后追究"的監管制度,提高了信息披露的及時性、準確性、完整性;其次,積極推動上市公司誠信評價體系的建立。此外,為適應證券市場的不斷發展變化,證監會于2004年還建立了"轄區監管責任制",形成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部、證券交易所、派出機構各司其責、密切協作的監管網絡,切實提高監管工作的針對性、有效性和協調性,為推動我國證券市場健康穩定發展提供了有力的組織保障。
證監會指出,其一貫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各類企業通過證券市場進行融資。自2001年3月起,我國證券發行上市審核制度由審批制度改為核準制后,各類企業均具有了平等的境內發行上市機會。今后,證監會還將進一步完善證券發行上市核準制度,在現有法律框架內,進一步簡化有關核準程序,健全有利于各類優質企業平等利用資本市場機制,提高資源配置的效率。
在87件建議和提案中,人大代表建議42件、政協委員提案45件。在辦理類型中,證監會會同有關部委辦理的28件,與相關部委分別辦理的10件,以證監會為主辦理的7件,獨自辦理的42件。在已辦理的建議、提案中,除會同有關部委辦理、不直接答復代表和委員的27件以外,問題已經解決的(A類)9件,正在解決的(B類)36件,暫時無法解決的(C類)6件,留作參考的(D類)8件。
銀監會
建議、提案集中在國有銀行改革、農村金融改革、政策性銀行立法、國有企業呆賬核銷、中小企業和"三農"貸款難、金融機構市場準入等方面
銀監會首次作為獨立承辦"兩會"議提案的單位,2004年承辦來自人大代表建議102件、政協委員提案36件,共138件。目前已按照人大和政協的辦結時限要求,全部辦理完畢。
據了解,銀監會承接的議、提案涉及題材廣、內容豐富,集中在國有銀行改革、農村金融改革、政策性銀行立法、國有企業呆賬核銷、中小企業和"三農"貸款難、金融機構市場準入等方面。雖然牽涉面廣、辦理難度大,但銀監會責成相關部門對每一份議提案都進行了解讀和審核,并力求給代表和委員一個滿意的答復。如非銀部就代表們提出的"完善信托法"、"加快建立信托登記制度"建議,召集建設部、國土資源部、公安部等五部委有關人座談,對有關問題進行研究和討論,達成共識后向代表做了答復。合作部對議提案反映的增加"三農"貸款,解決鄉鎮債務以及農村信用社改革中遇到的問題等逐一予以答復。
保監會
建議、提案包括加快金融控股公司立法,進一步拓寬保險資金運用渠道,制定保險資金以各種方式投資資本市場的有關規定等方面的內容
2004年保監會共接到人大議案、建議和政協提案等共61件,比2003年增加34件。其中,人大議案3件,人大建議24件,政協提案34件。由保監會單獨辦理33件,保監會牽頭主辦5件,與其他部委分別辦理10件,會同其他部委辦理13件,到2004年7月底已全部辦理完畢。
去年2004年"兩會"議案、建議和提案的主要內容包括:一是建立政策性農業保險制度,出臺農業保險法,成立農業保險公司,規避農民種養殖業風險,完善農民的社會保障制度;二是大力支持西部保險業發展;三是加快發展商業健康保險和養老保險,盡快批設專業健康保險公司、建立養老保險護理制度、開發企業年金市場等;四是加快金融控股公司立法,進一步拓寬保險資金運用渠道,制定保險資金以各種方式投資資本市場的有關規定等方面的內容。
據了解,中國保監會在認真研究的基礎上,確定了有關農業保險、保險資金入市等提案作為重點提案,進行認真研究,深入調研,并積極與提案人溝通協商,廣泛征求意見,辦理工作取得積極進展。主要提案的辦理及落實情況如下:
首先,農業保險有關提案建議正在逐步落實。下一步,保監會將繼續與稅收、財政、金融等部門加強溝通協商,加大對農業保險的政策扶持力度;并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根據《農業法》和《保險法》以及國家促進農業保險發展的政策措施,不斷完善農業保險的法規、規章,積極推動《農業保險法》的立法工作等。
其次,關于制定保險資金以各種方式直接投資資本市場有關規定的提案建議已基本落實。《國務院關于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下發后,保監會加快了保險資金直接進入資本市場的步伐。并于2005年2月共同發布了包括托管、投資管理、監管指標、監管報表等各個環節在內的配套實施辦法,至此,呼吁多年的保險資金入市問題終于得到解決,進入實質性操作階段。同時,保監會會同有關部門積極研究保險外匯資金境外運用和保險資金投資基礎設施的問題,制定了相應的管理辦法和實施方案。
第三,關于強制推行煤礦雇主責任險的提案建議正在多方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落實。目前,我國尚未建立煤礦雇主責任保險機制,目前保監會正在從幾方面加以落實,并向財政部等有關部門爭取政策支持,允許企業通過增提安全費用等辦法解決資金來源問題。
第四,加強保險業誠信建設的提案正在全力落實,將誠信建設列為2005年的工作重點。
據了解,中國保險監管部門對合理可行的建議,明確表示予以采納,并說明了保監會的有關政策措施和工作情況,闡述了今后的工作目標;對所提意見不切合實際的,也進行了解釋。從復文情況看,約有三分之二的建議屬于保監會已經或正在解決的,約有三分之一的建議屬于列入規劃將來或條件成熟后要解決的。部分建議在解決上存在一定困難,雖屬于保監會主辦,還需要其他相關部委的支持,如農業保險、年金業務、健康保險和煤礦雇主責任險等,將進一步積極與其他部委進行溝通協調。
來源:《上海證券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