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1日電 國家稅務總局今日在網站發布消息稱,2004年,中國各級稅務機關加強對個體工商戶稅收的征收管理,個體稅收的征管質量得到了進一步提高,在減收因素較多的情況下,繼續保持了較快增長。據統計,2004年全國稅務系統共組織入庫個體稅收(不含利息稅)891.07億元,同比增長16.1%。
一是加強定額管理,提高定額核定的科學性。各級稅務機關積極利用科技手段,開發運用個體定額核定評估管理系統,通過逐戶核查,將經營者與納稅有關的資料錄入系統,系統自動生成納稅人的定額,稅務機關按照規定程序審核并批準公布。
二是實行分類管理,加強對重點集貿市場的稅收監管。各地稅務機關根據集貿市場經營規模,將集貿市場分為大、中、小三類,并分別采取相應的管理措施。根據市場內納稅人經營規模的大小和財務核算能力的強弱,對納稅人進行科學分類,確定不同的征收方式:對具備建賬條件的,稅務機關明確要求其建賬,并實行查賬征收;對經營規模較小且不具備建賬能力的,稅務機關對其進行定額核定,定期定額征收。
三是強化重點稅源管理,建立個體大戶稅收動態管理體系。按照“抓住大戶、管好中戶、規范小戶”的個體稅收征管原則,各地稅務機關在全面規范個體稅收管理的基礎上,強化了對個體大戶的稅收征管。通過加強納稅輔導,積極推行建賬建制等方式,督促業戶正確進行核算,準確依法納稅;對不具備查賬征收條件的業戶,通過采用計算機核定定額辦法,著力解決定額方面的“大戶不高,小戶不低”問題。
四是嚴格執行政策,規范對未達起征點業戶的管理。各地稅務機關在嚴格落實起征點優惠政策的同時,針對起征點調整給個體稅收管理帶來的新問題,積極采取措施,規范對未達起征點業戶的后續管理。通過加強國、地稅協作以及與工商部門的配合,努力加強戶籍管理;通過優化定額核定辦法,準確核定未達起征點業戶的定額;通過推行定額發票和加強發票管理,掌握未達起征點業戶經營額變化情況;通過開展定期巡查,檢查未達起征點業戶“定額參數”的變化情況,使未達起征點業戶始終置于稅收管理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