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2日電 最新一期的《財經時報》載文指出,不久前,國家稅務總局官員曾透露,原油資源稅調整工作已經全面展開。瑞士信貸第一波士頓發布最新研究報告,若資源稅每桶原油征收1美元,中石油其純利將減少5%,以2004財年1100億元利潤計,將沖抵55億元。上調原油資源稅后,中石化(0386.HK)和中海油(0883.HK)面臨同樣的運營風險,若海洋開采與陸地開采上調稅率一致,一直享受8元/噸最低優惠稅率的中海油面臨沖擊更大。海外投行擔心,中國石油企業要同時面對資源稅增加及人民幣升值兩個風險因素。三大國家石油公司的生產成本以人民幣計算,若人民幣升值1%,其海外上市公司2006年度盈利將減少2%。中國三大石油公司在2004財年獲利逾1700億元,如果按資源稅上調至100元及人民幣升值5%計,其企業純利將蒸發近300億元。
調稅
中國現行的資源稅于1993年開始執行,中石油、中石化等石油公司一直按照該《條例》規定繳每噸8元至30元之間不等的資源稅。其中大慶油田為24元/噸,勝利、遼河、大港、新疆塔里木、吐哈等油田為12元/噸,華北、吉林、中原、長慶、冀東、江漢、玉門、青海等油田及海上油田為8元/噸。
另一同等性質的礦產資源補償費,于1994年4月開始執行,由中央與地方按5:5的比例分配,其中原油開采占到全國礦產資源補償費的近7成。比起完全收歸地方財政的陸地原油資源稅,占企業原油銷售額0.5% 的資源補償費征收則比較困難。“一些企業對收費持消極態度,欠繳數額較大;一些地方還存在地方保護主義,限制征收機構正常行使職能;一些地方把收繳的礦產資源補償費納入地方財政管理,存在截留挪用的現象!眹临Y源部負責征繳的官員介紹。
坊間認為新出臺的石油資源稅,不應再制定固定的石油資源稅率,同時以油品運動粘度和井深為依據,規定不同的稅率系數?筛鶕斍叭蛟鸵訵TI(西德州中質油)和布倫特油為定價中心的情況,綁定布倫特油價。例如,規定資源稅為布倫特油價的4%,作到適時調整。
同時應注意,當國際油價低于28美元/桶時應及時調低稅率。比如規定布倫特油價高于45美元時,資源稅稅率為5%;12-20美元/桶時稅率降低為2%,低于12美元/桶時免征資源稅(接近原油開采成本)。
升值和短期需求下降
海外投行擔心,中國石油企業要同時面對資源稅增加及人民幣升值兩個風險因素。3大國家石油公司的生產成本以人民幣計算,若人民幣升值1%,其海外上市公司2006年度盈利將減少2%。
分析師們預測至今年12月末人民幣兌美元將升值約5%至7.88元,光大證券首席經濟學家高善文估計,今年下半年人民幣匯制改革的可能性在50%。
人民幣升值對于石化產品鏈不同位置的行業影響則各不一樣。以人民幣升值5%計,將直接導致原油采掘類公司原油售價下跌5%;而石化業的原料石腦油價格由政府制定,原料價格不變的情況下將面臨產品價格下滑的壓力,利潤也將受到較大影響。
同時,因為2004年的經濟過熱及電力緊缺放大了的中國原油進口數量,也將隨著2005-2006年的能源需求緩和而縮減。
“中國在2005年對于石油和相關產品的進口也許會下降,在2006年也不會上漲太多!蹦Ω康だ麃喬珔^首席經濟學家謝國忠說。(李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