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廣州三月二日電 (記者郭軍)記者今天從廣東省政府舉行的情況通報會上獲悉,廣東將建立和實施生產經營單位安全風險抵押金制度,同時還將建立高危行業企業提取安全費用制度。
廣東省政府新近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及《廣東省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辦法》。據統計,《決定》中共有十多項新內容,比如,風險抵押金制度、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整治報告制度、提取安全費用制度、提取工傷預防費制度等。這些都是首次以法規形式明確提出。
按照該《決定》,礦山、道路交通運輸、建筑施工、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企業,要收取一定數額的安全抵押金。抵押金征收數額應與企業的安全生產狀況和事故發生情況掛鉤,促使企業努力改善生產條件,減少事故發生。風險抵押金實行專戶儲存,企業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后,風險抵押金用于事故搶救和善后處理。具體征收和管理辦法將按國家有關規定,由廣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會同省財政廳制定實施細則。
關于提取安全費用制度,該《決定》要求,每年煤礦企業應按一噸煤十元人民幣,其他礦山和煙花爆竹生產、批發企業按不低于其銷售總額的百分之三,危險化學品和民爆器材生產、儲存、運輸企業按不低于其銷售總額的百分之二提取安全費用。安全費用主要用于安全設施及安全技術措施經費、重大危險源評價和監控以及重大事故隱患評估、整改等費用。
廣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陳建輝介紹說,從總體上看,廣東安全生產工作基礎還比較薄弱,安全生產形勢還十分嚴峻。去年,廣東省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仍居全國首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