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3月3日電 (丁陽)上市公司茂化實華因被中石化方面停供原料并導致全面停產已近3個月,至今仍未有任何解決跡象,成為中國股市中極其罕見的人為停產事件。此事件經媒體廣泛報道后終于引起學界的強烈關注,國內著名的天則經濟研究所于上月底在京召集經濟學界與法學界多位重量級學者就此專題研討。
專家稱,該事件并非一般的經濟糾紛,涉及中國石油化工體制改革一系列重大問題,在國務院最新方針的對照下,也涉及非公經濟能否真正順利進入石油壟斷行業的關鍵問題,并與石化業明顯存在“缺乏管制的行政壟斷”密切相關。學者們普遍認為,破除這一壟斷,推動石油化工體制的重大改革,對促進非公經濟的發展和石化業本身的發展,并推動整個中國市場經濟的良性發展,均有極為關鍵的意義。
經濟學家盛洪認為,表面看此事件屬于兩個企業的價格爭議,包括原料價格和企業收購價格兩種爭議,卻揭示了中國石油化工業體制的深層矛盾。他指出,石化行業壟斷性這么強,按理應由政府管制價格。但到中石化卻有單方定價權。這反映了在石油業中,存在著不受管制的壟斷。它任由壟斷一方制定壟斷高價,并以終止交易相要脅。這在市場規則中應是被禁止的。經濟學認為,應在看似壟斷、實際能夠競爭的領域都引入競爭,由此形成市場調節機制,政府可以不加干預;但在具有特殊性質的地方,如具有自然壟斷性質或國家戰略性質(即國家公共物品)的地方,實在不能引入競爭的地方就要進行政府管制,比如價格的管制、進入管制、安全和質量的管制等等,總之一句話:要么引入競爭,要么政府管制,否則必有不公。目前大量的事實都表明,石油化工行業實際上就是一個存在著“缺乏管制的行政性壟斷”的行業,它與市場制度的原則明顯不符,應該進行根本性的改革。
經濟學家張維迎認為,作為典型案例,此事件中包含一個非常典型的問題,即石油化工業作為對國民經濟發展的命脈性行業,要不要開放和怎么開放、要不要引入非公經濟和怎么引進非公經濟的問題。沒有開放、沒有非公經濟的全面參與,根本不會有今天中國經濟令世界矚目的迅速發展。石油化工行業決不可能例外。這是一個對中國經濟的未來是不是負責任的問題,也是一個對石油化工行業的未來是不是負責任的問題。這一事件的典型性在于壟斷方對投資方承諾的不可信,非公經濟即使是進入了石化行業,開放的問題可能仍得不到解決,壟斷方在沒有任何制約的情況下,既可以隨意變卦,也可以對弱小方任意采取各種或明或暗的、對方無法招架的卡制手段,使之遭遇到所謂的“投資觸礁”而無計可施。國務院今年初剛剛通過了《國務院關于鼓勵、支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并已正式規定非公資本將被允許進入電力、電信、鐵路、民航、石油等壟斷行業和領域,是建國56年來第一份以此為主題的中央政府文件。然而,非公經濟進入壟斷行業之后所面臨的體制性障礙問題就更顯突出。目前經濟界、企業界都在關注這一焦點事件,它的懸而不決對民營經濟或其他外來經濟進入石化行業會有怎樣強大的負面影響,不難明了。
經濟法學家王曉曄認為,在市場經濟環境中某些企業采取自我犧牲的方式對付競爭者的現象屢見不鮮。國外大公司如IBM、惠普等也都采取過此類手段。即便是常規企業之間,不惜血本的殺價競爭也是無日無之。但國有的壟斷企業,以壟斷性手段采取這樣的行為可能就有所不同。以茂化實華事件為例,該企業中石化方面為其第二大股東,又居于絕對的壟斷地位,以停料方式導致其停產,不僅民營股東受損,公眾股東受損,中石化方面自己的資產(其中大多為國有資產)也受損,除了股權方面的損失外還有原料浪費的損失。特別是,中石化已打算利用國家所授予的投資項目審批權另行建設與茂化實華同樣的設備裝置,至少需要4億元和兩年時間,可能的綜合損失將高達20.5億至22億。這么高的損失都是國民財產或國有資產的損失,從法律上講,作為壟斷巨頭企業在內的任何一家企業有沒有這樣的權力?這樣的決策權應該在國資委還是在壟斷企業?要不要在法律程序上實施聽證制度?都非常值得探討。
與會專家學者表示,由于歷史原因和現實原因,中國的石油體制基本上處于高度壟斷狀態,其壟斷程度明顯高于已重點引進競爭機制的電信、電力等等行業;由于國際范圍內的油源緊缺壓力,國家部門對高度壟斷的石油化工業的管制在很多地方都難以到位甚至干脆空缺,發生茂化實華這樣的事件幾乎帶有必然性。非公經濟進入這一領域將面臨著比其他壟斷行業更為嚴峻的體制性障礙。解決問題的根本并不在于聲討誰或譴責誰,而是全面、積極而穩妥地改革中國現行的石油體制。他們打算在此次研討會后進一步調研,以期盡快就石油體制改革提出有針對性、步驟性和可行性的改革建議方案。他們也呼吁各有關部門及有關各方積極解決茂化實華的危機,不能眼看著數以幾十億的國有財產和國民財富付之東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