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澳門三月十五日電 全國政協副主席馬萬祺表示,《反分裂國家法》對維護海峽兩岸的穩定與和平有積極意義。澳門社會知名人士今日在此間報章紛紛發表看法指出,《反分裂國家法》針對臺獨,有利兩岸穩定與和平。
馬萬祺昨日飛返澳門途中,在飛機上接受媒體記者訪問時表示,《反分裂國家法》符合包括二千三百萬臺灣同胞在內的全國各族人民的長遠利益,對維護海峽兩岸的和平與穩定有積極意義。立法所針對的是“臺獨”分裂勢力分裂祖國的活動,臺灣廣大同胞的利益將得到最大的保障。臺灣同胞在內地的投資、貿易,繼續受到有關法律的保障,不會有任何改變。總之,立法是適時、適當,他堅決擁護。
澳門區全國人大代表團團長劉焯華表示,《反分裂國家法》是一部宣示和平的法律,立法宗旨是遏制“臺獨”分裂活動,事實上,“臺獨”分裂勢力再搞下去,海峽兩岸地區必定永無寧日。遏制“臺獨”,有利于國家的和平統一,有利于海峽兩岸地區的穩定與和平。
澳門區全國人大代表劉藝良認為,該法律重點是遏制“臺獨”,以“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方針,推動早日實現祖國的和平統一。澳門回歸五年來成功落實“一國兩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是“一國兩制”成功的范例。澳門今后可以在經貿、文化、科技等方面,與臺灣加強交流和合作,發揮溝通平臺作用。
全國人大常委會澳門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李成俊指出,任何一個主權國家為了保證自己國家的獨立、領土的完整,都必須反對分裂,這是天經地義的國際慣例。解決臺灣問題,完成祖國統一大業,關系中國的發展和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這完全是中國的內政、是中國的內部事務,外國勢力不得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