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三月十五日電(記者沈嘉)北京擬立的拆遷新法今起在政府網站征集民意,違法拆遷將最高被罰五十萬元,比原規定提高十余倍。
今日公示的《北京市集體土地房屋拆遷管理條例(草案)》與一年半前實施的有關管理辦法相比,明確提出集體土地房屋拆遷應符合城市規劃、土地利用規劃、有利于城市鎮建設的原則。
新條例對拆遷補償安置及法律責任都做出細化。具體提出了特殊情況補助、停產停業損失補償、搬遷補助費等實施方案,并規定了拆遷管理部門的“協調與平衡”原則。
此外,新條例還規定了對無證拆遷、騙取拆遷許可證等違規行為的制裁辦法。并把“擅自拆除被拆遷人房屋”的處罰標準由原來的一至三萬元提至十到五十萬元。新條例還同時規定,拒絕搬遷可依法申請強制執行。
目前,北京拆遷工作的推進正處于緊迫關頭。該市政府提出的整治“城中村”計劃將在今年陸續展開,涉及建筑面積逾二百七十萬平方米,涉資數百億。提高拆遷效率、保障多方權益亟需一部切實可行的拆遷法出臺。
有關專家建議,拆遷活動的矛盾復雜性決定政府必須加大行政監管力度,嚴格行政審批程序,保證拆遷資金的專款專用和足額到位。此外,還應為經濟困難的住戶建設廉租房,同時加快法律周期,保證最終合法的強制拆遷能得以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