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17日電 據衛生部新聞辦公室消息,衛生部近日印發《衛生監督機構建設指導意見》,要求確保完成中央提出的用3年時間基本建成覆蓋城鄉、功能完善的衛生監督體系的目標。
《指導意見》,提出以維護社會衛生秩序、保護人民群眾健康權益為目的,以進一步轉變職能、加強依法行政、強化政府衛生監管、建立健全衛生監督體系為目標,以整合資源、加大投入、改善條件為手段,以基礎設施建設和執法裝備建設為重點,全面加強衛生監督機構的能力建設,提高各級衛生監督機構的綜合執法能力,建立職責明確、行為規范、執法有力、保障到位的衛生監督體系,確保完成中央提出的用3年時間基本建成覆蓋城鄉、功能完善的衛生監督體系的目標。
《指導意見》提出,衛生監督機構建設原則為總體規劃、統籌兼顧;分級負責、加強管理;因地制宜、分類指導。建設要求為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把衛生監督機構的房屋基礎設施建設資金和執法裝備資金列入基本建設和專項資金投資計劃,明確各級衛生監督機構的建設標準;充分利用現有資源,保證各級衛生監督機構的基礎建設和執法裝備建設達到標準要求;新、改、擴建的衛生監督機構的基礎建設,由地方政府統一安排;經濟發達地區,可根據當地實際工作需要和經濟條件,適當提高基礎建設和執法裝備建設標準。
加強省級衛生監督機構建設,使其具備組織協調、宏觀管理和培訓指導的能力,負責轄區內衛生監督工作、機構及人員的綜合協調和組織管理;重點加強市(地)、縣級衛生監督機構建設,使其具備承擔依法監督管理食品、化妝品、消毒產品、生活飲用水及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依法監督管理公共場所、職業、放射、學校衛生等工作;依法監督傳染病防治工作;依法監督醫療機構和采供血機構及其執業人員的執業活動,整頓和規范醫療服務市場,打擊非法行醫和非法采供血行為等一線監督執法任務的能力。
《指導意見》中還對衛生監督機構房屋建設、車輛配備、現場快速檢測設備和防護設備、取證工具及辦公設備、信息建設等的建設標準提出詳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