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星期前從在深圳南山區某中學讀初中一年級小勇書包里滑落出的兩包“成人用品”,大家俗稱的“春藥”。小勇說這“蒼蠅水”是網友推薦給他的,并告訴父母是在福田沙嘴村的性用品店可買到。
“記者隨后又回訪了小勇買到“蒼蠅水”的福田區沙嘴村。在該村村口的小巷內就開有這么一間小店,老板見記者轉了幾分鐘也沒有買東西,就走近問:“你想要什么,我們還有貨沒有擺出來。”“你們這里有沒有‘蒼蠅水’?”“早說啊,這些東西是不能擺出來的。”老板立刻把記者拉到收銀臺前,他打開抽屜取出“蒼蠅水”、“紅蜻蜓”等各種藥盒說,“我們這里貨全得很,都是一批進來的。”(3月17日南方都市報)
13歲的孩子輕易買到春藥,誰該臉紅?我看,首先臉紅的是我們的工商管理部門,你們是如何管理這些商店的,難道只管收費,不管他們經營的內容?或許有人說,我們經常查啊,但是沒有發現,是啊,你冠冕堂皇的檢查,當然查不出違禁商品了,如果你也象記者一樣來個暗訪,難道查不出來,可見不是查不出來,而是沒有責任心,根本不想查。
其次,臉紅的應該是我們的這些商店老板,你們進行商品貿易,賺錢無可非議,但是,你們為了達到賺錢的目的,不擇手段,不看對象的進行買賣,是不是失去了一個公民應該有的責任,在你自己的孩子面前,難道不羞愧?
第三,臉紅的是我們的學校和家庭,13歲的孩子買春藥本身,其實,并不是什么彌天大罪,只是說明孩子的好奇心,這恰恰說明我們學校和家庭對孩子性教育的缺乏,性教育雖然重要,但在現實中,還是羞羞答答,遮遮掩掩,越這樣,孩子越好奇,于是,不法之徒就會利用其他渠道誘惑孩子,如果我們在平時的學校家庭教育中能夠給孩子進行正確的性教育,告訴他們春藥的危害,大概孩子也不會去買,不會去應用。
13歲男孩輕易買到春藥折射出我們社會工商管理和學校家庭教育的漏洞,要從徹底堵塞這兩個漏洞作起,我期待著有關部門臉紅后,盡快行動起來,不要讓這種現象再次發生。
【來源:東方網;作者:殷建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