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23日電 銀監會網站公布消息稱,銀監會成立以來,始終將信息披露作為重要監管手段。今后銀監會將繼續加強監督指導,并計劃用3年時間,逐步推動全國所有城市商業銀行開展信息披露,以此促進城市商業銀行審慎經營和穩健發展。
2004年,銀監會選取了32家城市商業銀行作為信息披露試點,要求其嚴格按照《商業銀行信息披露暫行辦法》和《關于規范股份制商業銀行年度報告內容的通知》等有關規定,對2003年經營狀況進行披露。
從銀監會檢查情況看,32家試點行2003年年度報告內容基本完整,形式較規范,信息透明度較高,披露形式也比較豐富。鑒于城市商業銀行的信息披露工作尚處于起步階段,信息披露方式和年度報告編制仍有待逐步規范和完善。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是年度報告基本信息要素不全,照搬其他行年度報告格式,內容簡單、不真實,不能反映經營管理狀況和業務水平等。
針對上述問題,2005年銀監會將進一步加大對城市商業銀行信息披露的監管力度,督促和指導城市商業銀行進一步規范信息披露方式,提高信息披露質量,增強信息透明度。同時,進一步擴大城市商業銀行信息披露試點行范圍,在原32家試點行的基礎上,今年再增加38家城市商業銀行作為信息披露試點行,重點提高城市商業銀行對信息披露的認識,明確信息披露工作責任,增強審慎經營管理的自覺性;督促城市商業銀行進一步豐富信息披露方式,充分利用各種載體和科技手段擴大受眾范圍,提高信息披露的廣泛性和全面性,增強市場約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