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25日電 昨天是陳炳錫案審理的第二天,繼續由控辯雙方進行舉證和質證。信息時報報道,庭審中,陳炳錫繼續以“什么都不知道”回答法庭的詢問,后還在庭與妻子親密私語被制止。但昨天的庭審并沒有如期審完,原定兩天就審完的案件因辯護律師提出有證據被遺漏,該案被法庭決定延遲一個月內繼續審理。
面對詢問只答“不關我事”
昨天的庭審仍是對昨天的起訴事實繼續進行舉證和質證。9名被告同時被帶上法庭上,紛紛尋找庭下旁聽的親人,相互招手示意。陳寶玉坐在陳炳錫的身后,再次親密接觸,兩人不時竊竊私語,法官見狀立即制止。
在此后的庭審中,陳炳錫仍然多次袒護妻子。在檢方指控買毒的1000萬元是經陳寶玉的手交給羅建光時,陳炳錫立即稱“錢是我親手交的,與老婆沒關系”。
在檢方指控有關劉招華的犯罪事實,詢問陳炳錫是否知情時,陳炳錫一概激動地回答“他不關我事”,這時,法官對其勸告稱,“你認為無關,但檢方認為與你有關,你要如實回答是否知道,否則就等于放棄為自己辯護的權利”。從那以后,陳炳錫的態度發生改變,開始簡單的回答知道或者不知道。
請教寧大副教授尋制毒法
檢方在庭審中提交的證人證言中,記者還留意到,寧夏大學化工系的副教授曾作證,稱劉招華在準備制毒前,曾向他請教過制毒的方法。
而制毒廠的廚師紀文龍則供述,在生產了幾百公斤冰毒后,污水將村民養的魚毒死,工廠內還發生兩個工人中毒事件,因紀文龍略通醫術,陳寶玉還讓其去幫忙看護病人。
證據目錄不全中午重閱卷
檢方上午在指控陳寶玉明知陳炳錫涉毒并幫助其轉移毒資時,提出了一些證據,如陳寶玉曾經給陳仁忠打電話,說“我犯罪了,回不來”;而羅建光則供述稱陳寶玉曾經兩次親手交1200萬元毒資給他;這時,陳寶玉的律師激動地說道:“控方剛才庭上舉出的幾個證據,在庭前交換的主要證據目錄上都沒有。我手上只有三份,而檢方桌上卻一整套,因此,我不能充分行使辯權,申請法庭將此案壓后一周再審”,其他律師此后也紛紛說有些證據事先不知道。
檢方回應到,雖然桌上的卷宗多,但涉及陳寶玉的并不多,另外,如果需要,他現在可以全文宣讀,庭上質證也是一種證據出示方式。
法官最后表態,根據刑事訴訟法,主要證據應庭前出示,律師的意見有道理,但庭前出示的僅限主要證據,并不需要一周這么長的時間,可以在中午時間各律師重新閱卷。這樣,昨天下午1點到3點眾律師在法庭重新閱讀了檢方提交的證據。
疑有證據遺漏庭審要延遲
經過中午閱讀完全部證據后,下午開庭時,11位辯護人齊齊提出疑問,為什么公訴機關在出示證據的時候,一些對被告人有利的證據被略過。其中,陳炳錫的辯護人稱其在中午閱卷時發現,在2004年4月13日,陳炳錫曾經向公安機關出示過一份檢舉材料,此舉有可能成為對他從輕量刑的一個立功情節,而在檢察機關出示的材料中并沒有任何關于對該檢舉材料調查的說明。
由于被告的辯護人在庭上出示的這一新的證據,法庭需要重新調查,于是法官宣布休庭,將在一個月內重新開庭審理本案。(閆曉光李朝濤鄔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