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29日電 據新華網報道,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9日曝光了五起化肥生產企業違反國家化肥價格政策規定的價格違法案件。
發展改革委近期直接組織了對部分大型氮肥生產企業價格執行情況的重點檢查。在檢查中發現的這五起化肥價格違法案件是:
——陜西省渭河煤化工集團公司銷售尿素時,違反國家規定的出廠最高限價政策。2004年6月至11月,渭河煤化工集團公司以每噸1541元至1750元不等的價格銷售尿素,超過國家規定1540元/噸的出廠最高限價,共計銷售19341噸;2004年12月,以每噸1710元至1720元不等的價格銷售尿素,超過國家重新調整后的1650元/噸的出廠最高限價,共計銷售1231噸。
——內蒙古天野化工(集團)公司銷售尿素時,違反國家規定的出廠最高限價政策。2004年9月至11月,天野化工(集團)公司超過國家規定1540元/噸的出廠最高限價,銷售尿素共計48168噸。
——中石油寧夏化工銷售分公司銷售尿素時,違反國家規定的出廠最高限價政策。2004年8月至11月,中石油寧夏化工銷售分公司以每噸1550元至1620元不等的價格銷售尿素,超過國家規定1540元/噸的出廠最高限價,共計銷售13717噸。
——重慶建峰化工總廠采取多收運雜費的形式,變相提高尿素出廠價。建峰化工總廠銷售尿素實行送貨制,對用戶的結算價格由尿素出廠價和運雜費組成。2004年6月至12月,該廠銷售尿素時,結算收取的運雜費高于實際支付的運雜費,變相提高了國家規定的尿素出廠價。
——四川瀘天化(集團)公司銷售部分尿素時,未提供服務而收取服務費。按照四川省有關規定,化肥生產企業為購買方提供服務,可適當收費。2004年6月至12月,瀘天化(集團)公司在銷售13萬噸尿素時,未提供水路運輸擺渡、皮帶運輸、調船等服務,卻向購買方收取服務費。
發展改革委要求,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繼續加大查處力度,堅決查處各種價格違法行為。當前,各級價格主管部門正集中力量,在全國范圍內開展化肥等農業生產資料價格專項檢查,以確保春耕期間化肥等農資價格穩定,切實維護廣大農民的利益。(劉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