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2日電 4月1日,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司長梁愛詩和法律政策專員區義國會見大律師公會及律師會,就補選行政長官的法律問題交換意見。梁愛詩強調,今年7月補選出的行政長官任期為兩年有利于香港民主發展。
據香港商報消息,就兩個公會的意見,梁愛詩發表書面聲明強調,若《基本法》被詮釋為規定在7月選出的行政長官的任期為5年,則會產生異常的后果,包括無法在2007年就行政長官的選舉辦法,達致更大的民主,社會各界要等待至2010年,才可由1個更具代表性的選舉委員會,選出另一任行政長官。因此,把新行政長官的任期解釋為原來5年任期的余下部分,可避免出現上述后果;也有利于《基本法》保障的民主發展和人權價值。
梁愛詩強調,《基本法》內有關行政長官任命的條款,是關于中央政府管理的事務和中央與特區關系的條款;而這些條款在處理方式方面,與關于香港高度自治范圍內的條款不同。因此,就全國人大常委會將如何解釋有關條款,征詢內地法律專家的意見,特別是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成員的意見,是恰當的做法。
梁愛詩同時強調,預定于2007年舉行的行政長官選舉至為重要,因為《基本法》附件1規定有可能對2007年以后各任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作出修改。政制發展專責小組現正就如何修改有關產生辦法,以符合循序漸進的原則達至普選,尋求共識。若專責小組可以就這方面達成共識,在附件1修改後,肩負在2007年選出第3任行政長官責任的選舉委員會,將較現在的選舉委員會更具代表性。
另據鳳凰衛視消息,梁愛詩與多位法律界的權威人士,出席由香港電臺制作的“基本法七色橋”節目啟播禮,共同支持《基本法》推廣活動。梁愛詩指出,香港政府過去7年來積極落實《基本法》,強調制度的成功有賴各個團體及市民的合作,她呼吁各界繼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