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四月一日電(記者邢健)香港社會福利署今天宣布,將于二○○五年四月試行延長賣旗日時間兩小時至下午二時。
香港周六賣旗時間一般規定為上午八時至中午十二時。在試驗安排下,四月份每個星期六的賣旗時間將會延長兩小時,即由上午八時至下午二時。
據社會福利署今天介紹,一九二二年“皇家退伍軍人會”發起的慈善賣旗,是香港最早出現賣旗活動。如今,周六賣旗已成為香港市井一道獨特的人文風景線:所謂的“旗”是籌款團體印制的小小不干膠黏貼圖案,捐款人捐出善款放入賣旗人手持的“旗袋”后,賣旗者就會將“旗”粘貼在捐款人的衣服上,既表示感謝,也是已捐款標志,這樣下一位賣旗者便不會請求已捐款者再捐款。
賣旗人多是籌款慈善機構招募的義工,而眾多香港市民都有“買旗”做善事的習慣,雖然投入“旗袋”的多是硬幣,但積少成多,賣旗籌款成為香港慈善團體每年收入的來源之一。據悉,二OO三至O四財政年度,香港賣旗籌得善款六千七百多萬港元。
社會福利署今天透露,香港近年來申請賣旗籌款的慈善團體數目連年上升,由二OO一至O二財政年度的一百四十一個,上升至二OO五至O六財政年度的二百二十五個,升幅約六成。
社會福利署希望是次延長賣旗時間的試驗安排,可使賣旗機構能盡量善用賣旗日,籌集到更多善款。該署表示,將會評估是次試驗安排,并會視乎獎券基金咨詢委員會的建議決定會否全面實施有關安排。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