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月前,和丈夫商量好暫時離婚,以“教育”花錢無度的兒子。可沒想到,丈夫不久就和其他女人領了結婚證。家住江寧區祿口鎮的徐青(化名)近日為此欲哭無淚。
徐青和丈夫結婚15年,兒子今年12歲,上小學六年級。徐青的丈夫劉浩生(化名)是一個包工頭,近幾年接了幾筆工程,成了當地有名的大款。因為夫妻倆只有一個孩子,所以平時對兒子十分嬌慣。12歲的兒子整天泡在網吧里,花錢大手大腳,有時一天要花去一二百元。看見兒子這么不聽話,徐青特別著急,想來想去,她將原因歸結到是因為家里太有錢了。徐青想,如果突然變窮了,說不定兒子就會學好。徐青和劉浩生一商量,決定“離婚”幾個月,以此“教育”孩子。
3個月前,徐青和劉浩生辦理了離婚手續,兩人協議,“離婚”后,兒子由徐青照顧,母子倆搬出去另外住,劉浩生每月給他們500元生活費。但徐青和劉浩生約好,一旦兒子學好了,就復婚。
離婚手續辦好了,徐青將協議拿給兒子看,語重心長地說:“如今我們再也不是有錢人了,你以后要聽話,不能亂花錢。”徐青同時也從自己做起,再也不戴首飾、穿名牌衣服。3個月來,一家人分住兩處,相安無事,徐青向劉浩生“定期匯報”兒子的情況,此外并不聯系。令徐青欣慰的是,兒子自從她和劉浩生“離婚”后,真的懂事了不少。
可是,不久前,徐青卻聽到一個令她難以置信的消息,劉浩生已經和另一個女子領了結婚證。徐青馬上回到以前的家,找劉浩生對質。誰知,劉浩生不但承認這是事實,還說:“從法律上說,我們倆已經離婚了,我和誰結婚,已和你沒有關系!”劉浩生直接告訴徐青,他已不可能和她復婚,現在正在忙著辦結婚的事呢。
【來源:南京日報;作者:張麗、江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