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四月三日電 題:要把基本法作為全國性的憲制文件來尊重和宣傳──訪民建聯主席、香港特區立法會議員馬力
中新社記者尹丹丹
“基本法是在中國法制下的一個平臺,然后再建立起香港的普通法。如果抽開了中國法律制度這個平臺,只講香港普通法,是不行的。香港法律界一些人士總站在原來普通法系統上看基本法,是不對的。”
基本法頒布十五周年前夕,在接受本社記者專訪時,民主建港聯盟(民建聯)主席、香港特區立法會議員馬力如是說。
從政多年的馬力直言,香港法律界中有很多人并未很好地了解基本法,因為他們不大將基本法作為一部全國性法律來尊重,總是從普通法角度出發評判基本法。“在一國兩制實踐中必須從兩方面看,既不能只講香港不講內地,也不能只講內地不講香港。對于大陸法系和內地的中國法制系統的一些基本概念,有一些人忽視了,這是不成的。”
馬力坦言,基本法及其推廣落實是全新的事物,政府官員、司法系統、法律界人士對此都沒有經驗;加之甫實施便遇上亞洲金融風暴帶來的很多社會不穩定因素,一些原本必需和應該做的工作放松了。
“一方面,是宣傳教育做得不夠。”
基本法頒布以后,有關的宣傳活動就基本停止了,沒有繼續深入、廣泛性地進行教育活動。香港市民原本就對政治不大了解,存在政治冷漠,現在僅僅知道有部基本法,并未去深入了解。
“政府有些基本法宣傳也老是講權利,不講義務,常常‘抓小放大’,對一些重大問題不談,也沒有進行宣傳。”比如:怎樣看行政主導;作為中國的特別行政區,香港如何按照基本法配合中央、全國的發展,香港應該在中國的現代化過程中起什么作用等。
在馬力看來,基本法宣傳多是從“小我”的利益出發,涉及“中我”(香港內部的一些重大事情)、“大我”(在國家的發展中占什么位置)的內容基本沒有。“政府非常遷就,不敢講政治、法治,只講權益,這更使百姓對基本法的了解滑向片面。”
“為什么會有人攻擊基本法不妥,就因為沒有讓大部分人掌握、了解基本法的立法本意。基本法的教育不普遍,群眾根本不甚了了,輿論、主流傳媒說什么,老百姓就被引導著認同什么。”
馬力認為,“一部好的憲制文件,如果老百姓不了解、政府官員和執法人員不全面掌握,在實施過程中就會出現偏差。”
當然,作為一部新的法律文件的實施,出現一些誤差也是自然的事。“但是香港有的傳媒,過去反中央、現在反建制,引導人們對基本法產生不信任感。”
“另一方面,基本法研究工作也做得不夠。”
馬力指出,香港的基本法專家、憲法專家,不僅數量少,而且研究也淺,與香港作為一個國際大都會的地位不配套。比如:如何根據基本法進行更多的法律構建,憲制上可以發展什么,都是研究得少、做得也少。
由此談及釋法。在目前就特首續任任期發生的“二(兩年)、五(五年)之爭”中傾向由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的馬力指出,老百姓不了解釋法是法制的一部分,以為只有法庭的解釋、立法會通過的草案是法制的一部分;加之又有傳媒抹黑人大釋法的做法,所以雖然大部分人認同任期為兩年,但又不想看見人大釋法,顯示出對人大釋法的不理解。
為了解決香港的重大爭議問題,過去已有過兩次人大釋法。“其實每次釋法都是教育群眾了解基本法的好機會。”
馬力以為,面對此次“二五之爭”,政府應該主動承擔提請人大釋法的責任。他本人同意董建華辭職后的接任者任期是兩年,因為“符合立法原意,基本法附件一寫得很清楚。”
回首基本法頒布以來的十五年,馬力深感“今天埋怨當初起草得不好,不是一種負責的態度。”他指出,社會上的一些人開始時偏重經濟,然后偏重反對中國,回歸后偏重反對政府的建制;不少執法者以為什么都不變,用原來的一套做事就是落實基本法。“這些做法都比較表面化,說明他們沒有看到變化。”
馬力表示,“國家給香港的最大政策就是以基本法為基礎的一國兩制,基本法給香港提供了足夠的發展空間,但香港并未很好地充分利用,既使自己更加繁榮,也為國家發展作貢獻。”現在應該做的,是讓更多的的人了解和掌握基本法,大家都嚴格按照基本法辦事,香港的發展才會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