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4日電 據南京日報報道,中紀委日前對南京市公務用車貨幣化改革的實踐給予肯定。
據了解,在制定各類人員交通補貼標準時,南京市確定了四條基本原則:切實降低財政支出,有效地控制政府運行成本,堵塞公務用車資金使用中的各種漏洞;確保公務人員履行公務活動的實際需要,并與其他相關改革相互銜接;改革必須與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實事求是,因地制宜;妥善安置駕駛人員,以免產生新的不穩定因素。
根據全市區域跨度大,各區、縣、鎮(街)間經濟發展極不平衡的特點,確定了“以降低財政支出為原則、以車輛實際消耗費用為基數、以地理及經濟因素為依據、以鼓勵領導干部購私車保證公務活動為前提、以工作崗位實際公務活動量為參照”的思路,為不同地區、不同層面、不同崗位的工作人員公務交通補貼發放標準,設計了一個相對統一、比較合理、大致平衡的測算公式。
中紀委指出,南京市在公務用車貨幣化改革的實踐中,明確了公務用車貨幣化改革的基本思路,確定了公務交通補貼費的測算方法及測算方法的設計要點,提出并較好地解決了公務用車貨幣化改革中需要注意的幾個問題,頗有啟示。同時,按區縣機關、鎮及涉農街道等不同情況,因地制宜、統一政策,綜合平衡,合理規范,制定了符合實際情況的綜合測算公式,規定了不同層次、不同職級工作人員的公務交通補貼費標準,達到了預期的取消現有公車,降低財政支出,提高工作效率,社會普遍認可的目的,收到了較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南京市廉政辦負責人說,南京市今年將在已有經驗的基礎上,啟動部分區縣和城區街道的車改工作。同時考慮對車改方案的審核及車貼發放的形式,作進一步的完善。(許震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