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4日電 據廣州日報報道,雖然帶薪休假在中國早已被賦予了名正言順的地位,但近期一項關于帶薪休假的調查數據卻令人吃驚,今年選擇不休假的職場人士竟然占到了70%。
專家指出,這其中的原因很復雜,而最主要的原因就在于職場競爭的激烈使得帶薪休假“可望而不可及”。盡管如此,專家提醒,選擇帶薪休假也是一個人職業生涯規劃的一部分,而不應該被忽略。
七成人今年不休帶薪年假
近日,某網站對帶薪休假問題進行的調查結果顯示,今年已休假的人數占15.63%,將休假的占13.75%,而選擇不休假的卻占到了70.62%。
無獨有偶,一家求職招聘網站近期進行的“你是否享有帶薪休假”的調查結果也同樣顯示,有57%的人表示“還沒有此項福利”,而選擇“有,但很難申請到”則達到21.8%,真正享受過帶薪休假的僅21.2%。這兩份調查數據都反映了一個問題———對七成以上的職場人士來說,帶薪休假仍然是“水中月,鏡中花”,可望而不可及。
中小企業:帶薪年假形同虛設
在采訪中記者發現,帶薪休假制度在不同單位的實施情況也各異。在一些國有企業、政府機關、事業單位和外資及中外合資企業中,往往都會對員工的休假時間、帶薪辦法等做明確規定,讓帶薪休假成為員工自主選擇的一項福利。
而在一些中小公司,特別是私營企業,該制度則形同虛設,有的員工甚至對帶薪休假聞所未聞。為追求人力成本的最小化,相當部分的私營老板直言不諱地反對帶薪休假。
不休年假、無法休年假,甚至沒有年假……帶薪休假存在的問題可真不少。其實,作為一種政策,帶薪年假實際上早已進入法律條文,《憲法》第43條規定:“國家發展勞動者休息和休養的設施,規定職工的工作時間和休假制度。”1995年實施的《勞動法》第45條則明確規定:“國家實行帶薪休假制度,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享受帶薪休年假。”
但在事實上,《勞動法》雖然賦予了勞動者帶薪休假的權利,卻因缺乏細化規定而留下大片空白。在這種情況下,各個單位制定本單位制度的靈活性就比較大,關于休假的具體條款規定也不盡相同。如此一來,就出現了帶薪休假存在的這些問題。
職場人士:帶薪休假成為難言之隱
帶薪休假當然人人喜愛,然而,一想到休假回來,等待自己的要么是被扣獎金,要么是崗位被人頂替甚至是被辭退,大多數人不得不忍痛割愛放棄休假。
據調查,在放棄年休假的人群中,職務級別同請假人數成反比,職務越高者請假的越少,不少部門經理、總監級別的幾乎從不帶薪休假。隨著企業中工作職責的劃分越來越明確,公司內部更是“一個蘿卜一個坑”,如果一個崗位出現空缺便會產生一系列連鎖反應,所以你的上司不會輕易答應你離開。如果想暫時找一個人來替代一下,你不是純粹為自己找了一個競爭對手嗎?
對于不少人來說,“薪水打折”是阻礙休年假的一個理由。據記者了解,大部分公司的休假制度或多或少會影響個人的薪資狀況。近的來看,休假當月的薪水和獎金會減少;遠的來看,本季度或本年的績效評估受影響而會造成經濟上的損失更多。因此很多人寧愿放棄一時的舒服而選擇繼續上班。不過,對于職場人士來說,工作和健康同樣重要,休假期間即使少拿一些工資也無妨。
專家:帶薪休假權應主動爭取
對于根本就沒有帶薪休假的職場人士來說,當務之急是提高對這一權利的重視程度,主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在國外,帶薪休假是勞動者一項重要的權利,勞動者受到侵權,會非常主動地捍衛這一權利。而在國內,勞動者還經常以“工作上擠不出時間”、“領導不休假,自己不好意思休”等為理由主動放棄,這些理由看上去很敬業,卻是對帶薪休假的誤解,這實際上是對勞動者正當權利的侵犯。
據了解,已有不少地方出臺了強制帶薪休假制度,在上海市寶山區,近3000名公務員不僅可以享受到帶薪休假,休假者還可以獲得一定數額的年休假補貼。此外,國家已經把《職工帶薪年休假規定》列入立法計劃中。
而對于有假而不敢休的職場人士來說,職業咨詢專家認為,敢不敢帶薪休假就要看你是不是具有足夠的職業競爭力,要想很自然地進行帶薪休假,那你就得想辦法提升并維持自己的職業競爭力,讓自己無可替代。其中,做好職業規劃也是有效的手段之一,在假期里有效調整自己,使工作休息做到有張有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