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四月六日電(記者趙勝玉)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潘岳今天在此間向新聞界通報,國家環保總局將于四月十三日舉行聽證會,就目前社會廣泛關注的北京圓明園遺址公園湖底防滲工程項目的環境影響問題,聽取專家、社會團體、公眾和有關部門的意見。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實施以來,國家環保總局首次舉行公眾聽證會。
潘岳指出,圓明園湖底防滲等環境綜合整治工程,未依法向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報告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即擅自開工建設,屬于典型的未批先建違法工程,必須立即停建,并依法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國家環保總局審批。
潘岳說,本次聽證會將以完全向社會公開的形式在國家環保總局辦公樓舉行。任何熱心環保事業、關心圓明園遺址命運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都可以按照國家環保總局的公告申請參加聽證會,提出意見和證據,表達心愿,貢獻智慧。項目單位和利害關系人可以在聽證會上提出證據并進行申辯和質證。
潘岳指出,圓明園湖底防滲等環境綜合整治工程,直接關系到圓明園遺址公園生態環境和人文遺址資源的保護和可持續發展,有關部門、專家和社會團體對此存在不同意見。國家環保總局依據有關法規舉行聽證會,就是要充分聽取各方面意見,保證決策民主化。
潘岳指出,圓明園曾是舉世無雙的園林杰作,體現了中華民族的輝煌文明,記錄著近代中國的屈辱歷史,對這樣一個具有重要愛國主義教育意義的珍貴文化遺產,北京市民關注,全國人民關注,環保部門更應責無旁貸,圓明園環境綜合整治工程的環境影響評價要通過科學論證,不僅要確保不會對園內及周邊地區生態系統的結構和功能造成破壞,同時也要從景觀、遺址資源可持續利用等人文生態角度,對遺址公園的開發與保護方案進行科學論證。
潘岳強調,從此案開始,今后對風景名勝區、自然和文化遺產保護區內的旅游開發、資源保護等建設工程的環境影響評價,不僅要回答工程對自然生態環境的影響,同時要增加社會人文景觀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