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四月六日電 一系列紀念基本法頒布十五周年的活動正相繼展開。香港《大公報》為此發表社評指出,“一國兩制”是史無前例的,同樣,基本法也是史無前例的,因此,八年實踐過程中就有關基本法具體條文出現的一些爭議,是不足為怪的,也無損于基本法的尊嚴地位。而且,事實恰好證明,經過八年實踐,基本法在全港市民心目中已經奠定了不可推翻的權威地位。
社評說,十五年間,香港經歷了過渡期、結束英國殖民管治到回歸祖國,實現“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重大歷史變化,而基本法也從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生效之日起,經歷了將近八年的實踐。
社評指出,就在前天,香港中文大學亞太研究所一項民意調查就顯示,被訪的一千人中,認為基本法“重要”或“非常重要”的占逾六成五,認為基本法與自己有密切關系的更高達八成,說明基本法的權威地位已為廣大市民所認同。這在紀念基本法頒布十五周年的今天是值得欣慰的。
社評說,就在眼前,一場關于補選特首任期問題的爭拗正在相持不下,而不少社會人士和市民均認為,要息疑止爭、分清是非,唯一的途徑就是釋法,而且“早釋好過遲釋”,庶可避免社會又一次被分化和傷害。社會人士和市民的這一取向,恰好再一次說明了基本法的可信賴程度和權威性,補選任期是“二”是“五”,還得基本法說了算,要從基本法的立法原意中求取答案。而當日草擬基本法的起草委員會早已結束歷史任務,今日,釋法的重任就落在國家最高權力機構全國人大常委會身上。
社評說,正如中大亞太研究所的調查結果所指出,市民對基本法的認同程度趨高,但認知水平卻明顯偏低,逾半被訪者對基本法的具體條文都不甚了了,甚至從未翻閱過的也大有人在。此一現象其實并不奇怪。市民對基本法權威地位的認同,很大程度上是來自對中央、對國家的認同,來自回歸后中央對港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的認同,研讀法律條文不是市民大眾感興趣的事。市民能了解基本法的精神要旨、認同其地位已屬不錯的表現。當然,宣傳、推介基本法的工作應該持續、長期的在學校和市民中展開。
社評指出,對法律工作者來說,他們對基本法的認識和認同,應該承擔更大的責任、達至更高的期望。基本法是“一國兩制”的法律,在落實過程中必然會出現兩個法律體系、兩種法律背景下形成觀念差異的爭議,需要互相溝通、理解和磨合,才能令基本法的執行更趨完善。然而,自數年前居港權事件以至眼前的政制發展、補選特首任期爭議上,部分法律界人士一貫頑固堅持己見,“唯我獨尊”、“唯普通法獨尊”,拒不考慮內地法律同行的意見,甚至反對全國人大釋法,指為“損害特區法治”,都是使人感到惋惜和憤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