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6日電 據新華網報道,歐盟委員會6日公布了對中國紡織服裝類產品實施“特保”措施的方針,明確了歐盟啟動紡織品“特保”措施的必要條件、相關程序和相應措施。
歐盟貿易委員曼德爾森在當天舉行的記者招待會上強調,歐盟公布這一實施方針,只是為了界定在何種情況下歐盟會考慮采取“特保”措施,以增加歐洲和中國紡織服裝產業對相關問題的可預見性,并不意味著歐盟即將對中國的相關產品采取限制措施。
所謂“特保”措施,是指在遇到某類產品進口激增的情況時,進口國家或經濟體可以采取一些緊急的貿易限制措施。
曼德爾森表示,歐盟制定的這一實施方針體現了平衡、透明和以數據為基礎的原則。歐盟在開放市場和實施自由貿易的同時,也要考慮到成員國的產業利益。此外,歐盟只會在有足夠數據顯示中國對其出口的紡織服裝類產品出現了“大幅和持續”的增加后,才會考慮采取“特保”措施。
曼德爾森同時為“特保”措施進行了辯護。他指出,在早期關貿總協定成員同意取消全球紡織品配額時,誰也沒有預料到中國的生產能力會有如此大的提升。此外,如果歐盟允許中國相關產品對其的出口大幅增加,不僅會損害歐洲紡織服裝產業的利益,也會影響包括環地中海國家在內的其他發展中國家的同類產業。
根據實施方針,歐盟將對從中國進口的各類紡織服裝類產品設立預警區,一旦進口數量進入預警區,歐盟委員會將會自行或應成員國政府要求進行調查,并與中國方面進行非正式磋商。
歐盟一旦決定采取“特保”措施,其有效期將為一年,而且可延長。在有效期內,歐盟將對有關產品的進口進行數量限制。不過,根據有關規定,歐盟的“特保”措施只能在2008年年底之前實施。
市場分析人士指出,自今年1月1日全球紡織品配額全面取消以來,中國對歐紡織服裝類產品的出口出現了較快增長,歐盟的紡織服裝產業和一些成員國政府對歐盟委員會施加了強大的壓力,要求采取相應保護措施。不過,該方針的推出只是程序性步驟,并不意味著歐盟會在短時間內實施“特保”措施。(田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