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記者從江蘇省人事廳獲悉,今年1月20日國家人事部《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正式實施后,江蘇省最新的體檢標準日前也正式下發。人事專家指出,新標準內容更顯人文關懷。
江蘇省人事廳有關負責人表示,這次頒布的新標準取消了在身體、外貌方面的具體規定。新標準還明確乙肝病原攜帶者,經檢查排除肝炎的視為合格。此外,艾滋病病毒攜帶者、婦科病、色盲等多種疾病在新標準中也都沒有被列入限制條款。新標準還要求在體檢中遇到疑難問題時,對于難以確診的疾病,醫院可組織專家做進一步的檢查。用人單位和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時,允許提出復檢要求。復檢要求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七日內提出。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人事專家指出,與以往執行的體檢標準相比,新標準更科學化、人性化,也具有更強的可操作性。首先,此標準取消了相貌等外在因素的限制。此前江蘇省規定公務員體檢時男性身高需在1.70米以上,女性在1.50米以上的標準也相繼取消,這是因為考慮到這些因素在一般情況下并不影響公務員正常履行職責。其次,作為用人單位和考生關注的熱點問題和難點問題,新標準規定了復檢的程序。復檢作為一個程序將有助于維護考生和用人部門的合法權益。第三,新標準對殘疾等未作表述。與《殘疾人保障法》相銜接的這一體檢標準也為殘疾人加入公務員隊伍打開了一道政策大門。最后,對乙肝問題作出的科學表述,在政策層面解決了社會上對乙肝的爭論問題,更顯公務員招錄過程中的人文關懷。(作者:陸培潔;來源:現代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