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12日電 據民政部網站消息,為進一步加強殯葬管理,近日,民政部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殯葬管理的緊急通知》。
通知指出,最近,新聞媒體相繼報道了殯葬行業的數起違法違紀案例,如北京市房山區民政局局長濫用職權,擅自將公墓承包給私人經營,造成違規預售骨灰格位;黑龍江省鐵力市民政局對當地東升林場擅自毀林建墓監管不力,并參與利潤分成等。上述事件嚴重違反了國家殯葬管理規定,侵害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擾亂了社會正常秩序,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強烈反響,損害了民政部門在人民群眾心目中的良好形象。
通知要求,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切實加強對殯葬工作的領導。各級民政部門要從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堅持科學發展觀,促進人與自然、經濟與社會的協調發展,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切實重視殯葬工作。要充分認識到殯葬領域反映出的問題的嚴重性和危害性,在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中進行深刻反思;要結合當地實際情況,解決當前殯葬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特別是關系群眾利益,影響社會穩定的因素,一定要高度重視,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堅決制止違反國家殯葬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使殯葬事業健康發展。
通知要求,要進一步強化殯葬管理,及時發現問題,堅決整改。各級民政部門要從媒體曝光的幾個事例中吸取教訓,引以為鑒。要對殯葬服務機構進行一次檢查,及時查找和發現問題,督促殯葬服務機構自查、自省、自警,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要采取有效措施,層層落實殯葬管理責任制,嚴格履行責任追究。對于發現的問題,要采取有效措施,盡快遏止事態的發展,堅決整改。
通知要求,要清理整頓公墓,加大對非法公墓的查處力度。各級民政部門要以媒體曝光殯葬領域幾個事例為契機,進一步加大清理整頓公墓的力度。殯葬管理問題突出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暫停批建新的公墓。
各地要對現有公墓逐個進行檢查,對未經審批或違法批建的,要采取堅決措施進行清理整頓。對雖經審批,但擅自擴大墓穴面積、亂占土地的,以及炒賣墓穴、骨灰格位的,要依法進行查處;對公益性公墓向外出售墓穴的,要原地封存并立即停止經營。
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繼續進行違規活動的,上級民政部門要向當地政府建議,追究直接責任人和行政領導的責任。對公墓單位變更法人或負責人的,當地民政部門要嚴格把關,按照程序報原審批機關核準。各地要建立健全公墓年檢制度,定期將公墓檢查結果向社會公告,便于群眾監督。
通知強調,要嚴格規范殯葬服務機構的經營行為,維護殯葬服務市場秩序。各地民政部門要認真貫徹《殯葬管理條例》和《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民政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公墓管理意見的通知》(國辦發〔1998〕25號)的精神,對違反殯葬服務設施興建、經營和管理規定的行為,一定要依法行政,嚴厲查處。對民政部門行政不作為的,要嚴肅處理。
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興建殯葬設施,不得擅自進行遺體火化、遺體運輸服務。公墓要憑用戶出具的火化證明或死亡證明,提供公墓穴位和骨灰格位。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炒買炒賣公墓穴位或骨灰格位。殯葬服務機構屬于特殊行業,是為人民服務的窗口單位,要弘揚職業精神,恪守職業道德,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不能犧牲群眾利益換取經濟利益。殯葬服務機構要加強內部管理,完善規章制度,不斷提高殯葬服務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