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13日電 中國婦女報今天援引一組數據說,目前中國普通高校在校女生數量比1998年增長了兩倍,然而卻有近七成用人單位限招女大學生,并呼吁破除職場招聘的性別歧視。
報道說,“中國高等教育公平問題的研究”統計結果顯示,從1998年到2002年,中國普通高校在校女生數量增長了兩倍,占學生總數的比例從38.31%增加到43.95%。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對62城市的調查卻顯示,有67%的用人單位提出了性別限制,或明文規定女性在聘用期不得懷孕生育。另據國內一所大學對2005屆研究生進行的一次調查,超過7成的調查對象認為,在同等條件下,招聘單位會優先考慮男生。這表明,女大學生就業形勢更加嚴峻。
南京某高校的一位女研究生小李最近到一家單位面試后,為遭遇到的性別歧視憤憤不平:應聘部門負責人明確告訴她:“你的條件完全符合要求,我們部門也十分需要人手,但我們單位主要領導要求只進男生,寧可崗位空缺也不許招聘女生。”一位在高校就業指導部門工作多年的教師說,像小李這樣在應聘中遭遇性別歧視的大學生為數不少,種種明里暗里的限制性要求,成為擋在女大學生就業路上的一道難以逾越的門檻。
女大學生在勞動力市場競爭中處于劣勢,不是孤立的偶然的現象,而是多種原因造成的。隨著高等教育由“精英教育”向“大眾教育”轉變的步伐加快,大學生已不再是稀缺資源。當前高校畢業生嚴峻的就業形勢,為用人單位人為地設置性別限制提供了借口。與此同時,男女兩性分工的社會傳統觀念,其消極影響也不容忽視。
就業中的性別歧視,不僅挫傷了女大學生學習、生活的積極性,還可能助長部分學生“學得好不如嫁得好”的觀念。更嚴重的是,這種性別歧視破壞了社會的公平原則,使得全社會的人才流動不暢通,勞動力資源配置出現扭曲,造成人力資源的浪費。
盡管中國勞動法有禁止對婦女的就業歧視的規定,但執行不力,使得權益受到侵犯的女性不能得到法律的實際保護,而違反平等就業原則的用人單位也很少受到處罰,使得女大學生在踏入社會的那一刻就已受到不公平的對待。一位女大學生就曾質問:既然在高考入學時沒有性別要求,憑什么又讓就業中的性別歧視大行其道呢?(姜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