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上午,圓明園湖底防滲工程聽證會如期舉行。3個半小時的聽證過程中,與會代表圍繞哪些焦點話題展開辯論?
定位
以“遺址”為主還是以“公園”為主
圓明園的定位是本次聽證會的首要話題。作為“遺址公園”,圓明園應以“遺址”為主還是以“公園”為主?
圓明園管理處代表在認可“遺址”功能的同時,也強調了它的“游覽休息功能”,認為“應通過對遺址的整體保護,對山形水系園林植被的整體恢復和建設遺址,使人們感覺到過去皇家園林的風貌”。一些專家則認為,圓明園功能應以遺址為主:
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員葉廷芳認為,圓明園應該突出其遺址性質。我們要盡量保持圓明園被毀壞的原貌,不應把“清理”山形水系改為“重現”當年的山形水系。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學所教授李楯說,圓明園管理處修造原來沒有的、與遺址無關的游船碼頭,開展游船、快艇這樣一些商業運營活動,破壞了遺址原有的景觀和氣氛。北京大學教授李迪華說,圓明園是一個國家級的重點文物保護單位,而不是一個可以被任意改變的公園和游樂園。
防滲
工程利大還是弊大
--ADV_CONTENT-->清華大學教授郭黛姮認為,湖底防滲透有利于保護生態系統。她說,防滲的方式不違背文物保護原則,不影響歷史園林的保護。
圓明園管理處代表說,防滲工程留有覆土,可以栽植水生植物,以保持良好的水生生態環境。湖底防滲有利于維持、保護圓明園的生態系統,對調節周邊小氣候有積極作用。一些專家則認為,防滲工程破壞了圓明園的生態系統和古典園林特征。
蘭州大學客座教授張正春認為,防滲工程使活水變成死水,真水變成假水,自然景觀被人文景觀代替了,與原來的園林設計思想背道而馳。
北京大學教授崔海亭說,圓明園為了增加水深,挖去1米左右的淤泥層,把翻上來的沙礫與土的混合物蓋在塑料膜上,改變了湖泊的底質條件,有些生物不能適應;底襯、側堵阻斷了地表水與地下水的正常聯系,水環境也會受到影響,這對水生生物和近岸植物將是災難性的。北京地球縱觀環境科普研究中心負責人李皓說,防滲膜可能危害濕地植物根系發育,使植物生長不良,甚至不能生長,這對水質凈化極為不利;鋪膜防滲后,減少濕潤地區中的有氧環境,使微生物菌群發生厭氧反應,產生甲烷、硫化氫、氨氣等有毒、有害氣體;防滲膜在水域環境中的老化碎裂,給濕地土壤帶來無法清除的塑料污染。北京師范大學教授王紅旗說,一定時間過后,在紫外線照射和微生物作用下,聚乙烯土工膜就可能產生一些有機污染物,其后果是不堪設想的。
“自然之友”總干事薛野出具了防滲工程前后的對比照片后說,“自然之友”從2002年以來一直在對圓明園做生態調查,通過觀測比較,湖底鋪設防滲膜已經對生態造成負面影響。鑒于對防滲膜利弊的各自認識,一方認為應堅決拆除,一方認為應予以保留。
水量
恢復到幾百年前的樣子,還是適應自然條件的變化、維持現有生態
北京缺水,圓明園缺水,是大家都認可的事實。可是,圓明園到底需要多少水呢?
圓明園管理處代表認為,經初步測算,如果圓明園要想常年保持1.5米深的水面,滿足游客游船的需要,每年蓄水量要達到900萬立方米。
李皓博士展示了清代圓明園的畫幅照片,指出,在水量充足的清代,圓明園的水面也是以80厘米左右的淺水為主,如今要想恢復從前的水面是不現實的。
北京市文物局代表認為,能否把現在的水面減少1/3左右,讓其成為濕地。濕地也是游客愿意去的地方。
水源
以防滲為主還是以節水為主
如何確保圓明園每年有一定的水量,來維系現有的生態系統?
圓明園管理處負責人認為,防滲工程是必不可少的。
中國工程院院士錢易認為,北京在現有的自然、地理和人文條件下,解決水資源短缺問題應該本著“水資源可持續管理、可持續利用”的方針,用三句話來解決:節水優先,治污為本,多渠道開源。對此,圓明園管理處并無異議,并強調,他們在規劃中考慮了節水和雨洪利用等問題。
但是,多位專家對此提出質疑。李皓博士說,圓明園把許多原來透水的石板路改為不透水的水泥路面,并砍伐了許多山坡上的灌木,改種大片高耗水的冷季型草坪,而且經常大水漫灌,人為增加了耗水量。俞孔堅教授展示了他前幾天拍的圓明園在西部大量砍伐灌木、喬木的照片,引起了與會者的高度關注。對此,錢易院士說,砍伐那么多喬木、灌木,想改建成人工的草地,把節省水的植被改建為浪費水的東西,這是不對的;修建這么多碼頭,搞游船,也不符合節水的要求。吳良鏞院士認為,找水源不可能只考慮調水、防滲,更應考慮利用天然的雨水。由于大面積路面硬化,北京的雨水白白流失了。
空軍指揮學院老師李小溪等代表說,清河污水處理廠就在圓明園附近,應該考慮把處理后的中水引來補充水源。
中國地質大學教授陳鴻漢則強調地上、地下水的循環。地下水和地表水不可分割,圓明園地區的周邊滲透性很好,讓水滲漏將加速水的循環。如果從水務角度來說,一減一等于零,我并沒有奪取其他水源,而是我自身的一個循環。中國農科院教授姜文來認為,應考慮圓明園的補水問題。北京市圓明園的水承載著特殊的使命,對于生態用水要采取特殊措施進行保障。
決策
程序是否科學、合法
圓明園管理處代表堅稱,防滲工程的決策程序是科學、合法的。他們說,整治項目得到國家文物局和北京市文物局的批復;同時,工程指揮部采取依據規劃,聘請了專家顧問組,邀請著名專家、學者進行專家論證會,采用土工膜防滲的方法,也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此,許多專家表示質疑———
李楯教授指出,在國家環保總局4月8日召開的專家座談會上,當時北京市文物局和國家文物局都表示,他們沒有批準圓明園管理處的防滲工程。上述兩部門在批復中明確指出,“整治的內容應以清運地表上以及園內水系中的垃圾渣土、整修駁岸為主,不得擴大整治范圍”,防滲工程并不在“批準”的范圍之內。李楯教授指出,《文物保護法》規定:“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范圍內不得進行其他建設工程或者……挖掘等作業”;“對文物保護單位進行修繕,應當根據文物保護單位的級別報相應的文物行政部門批準”。而圓明園管理處進行的湖底防滲工程、河道、湖底深挖、修建游船碼頭等工程,顯然違反了上述法律規定;錢易院士指出,《環境影響評價法》是2003年9月開始實施的,所有建設工程、所有建設規劃都要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圓明園應該補上這一課。
李文華院士補充說,環評應該組織多學科專家的參加,既應該包括水文方面的專家,也應該包括生物、土壤、景觀、歷史文化方面的專家。
許多代表呼吁:鑒于防滲工程已經違反了《文物保護法》和《環境影響評價法》,除了依法補辦有關手續外,有關部門應該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千萬不能有法不依、執法不嚴,大事化小、小事化無。防滲工程進行了數月之久,一直未納入有關部門的監督視野,直到被媒體報道才公之于眾,問題何在?圓明園學會潘從貴等許多代表強調,應盡快成立以北京市政府牽頭,文物、園林、環保、水利等相關部門參與的專家決策組,強化科學、民主決策和公眾參與,決定圓明園重大事宜。
“多聽專家公眾的意見,不能拍腦袋定項目。”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潘岳在聽證會開始之前簡短闡釋此次聽證會目的時說。錢易、李文華院士等代表認為,聽證會的意義遠遠超出了防滲工程本身,應該以此為契機,進一步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強化科學、民主決策觀念,避免類似事件的重演。聽證會開完就完了嗎?此次聽證會的主持人———國家環保總局環評司司長祝興祥告訴記者,將在考慮各方意見的基礎上,依據環評結果,妥善解決有關問題。(來源:人民日報 作者:趙永新劉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