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塊布簾子圍上就可以換衣服,這樣的換衣間在南京的許多小店比比皆是。南京的一個女大學生在新街口一家地下商城的簡易換衣間試衣時,布簾子突然掉下,令她當場“春光”。
4月10日,大三女生葉欣(化名)和兩個同學一起從仙林校區來新街口逛街。在漢中路一家地下商城負一樓,葉欣看中一條漂亮的連衣裙,店里的男老板殷情地用布簾子將試衣間圍起來,催促她進去一試。就在葉欣身穿內衣準備換穿裙子時,布簾子的一角掉在地上,她頓時春光乍泄,尷尬難當。正當此時,年輕的男老板連忙擺手聲稱:“我什么都沒看見。”男老板的聲明讓葉欣更加難堪:“這不是明擺著此地無銀三百兩嘛。”
一次欣喜的購物因為這個意外黯淡收場,感覺委屈的葉欣堅決要求店老板道歉。“我到你的店里來,不管有沒有買東西都是你的客人。換衣間也是店里提供給客人的服務之一,在我換衣服的時候發生這樣的事情,老板難辭其咎。”生意沒做成還要賠禮道歉,小老板心里也不情愿:“又不是我讓簾子掉下來的,明明是個意外嘛。”
店老板的說法讓葉欣憤怒無比:“作為消費者,老板理應保護我的權益,可是發生簾子掉地上的事情,我的隱私權被侵犯,明明就是老板沒有盡到保護的責任。”江蘇博事達律師事務所許嵐認為,店老板應該向葉欣道歉。“店家既然給消費者提供換衣場所,就應該確保它的安全性。應該說換衣間安全也是雙方買賣合同的附加條件,消費者突遭曝光,和店老板的疏忽有關系,老板已經違約。消法規定,商家理應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因為老板的大意導致消費者的隱私權遭侵犯,店家的確沒有保護好消費者的隱私權。”
【來源:南京晨報;作者:潘薇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