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北京市交通局副局長、首發公司董事長畢玉璽在1個月前因受賄罪和私分國有資產罪被判死緩,而畢案并未到此終結。目前,與畢案相關的25人中有21人已經被立案偵查,其中包括畢玉璽的家人。記者今天了解到,畢玉璽的妻子王學英因涉嫌共同犯罪及單獨受賄,已被移送到市檢一分院審查起訴,此前在押的畢玉璽之子畢波已暫時獲釋,目前尚不清楚是無罪釋放還是取保候審。此外,已有多名與畢案有關的涉嫌犯罪人員分別被移送到市檢一分院和區縣檢察院審查起訴。
王學英曾經是區教育督導室主任,向畢玉璽行賄的建筑公司老板們發現,不管是公事也好,私事也好,王學英頻繁地在首發公司的一些重大活動當中出現。在很多公司老板的眼中,這位頻繁出現在畢玉璽工作場合中的女人儼然是畢玉璽的出納。王學英對受賄一事承認錯在自己,她說第一次收東西時態度就不堅決,只說別了別了,其實當時就應該把東西還給人家,因為不是自己的就不應該要。但是,行賄人反映說,王學英經常會故意在公開場合表示兒子畢波留學費用高昂,而有求于畢玉璽的人自然心領神會,其中姜某便以合辦公司的名義將31萬美元存入在國外留學的畢波名下。王學英則認為這些朋友不錯:“人家死皮賴臉要給,我想留我這有備無患,用了就用,不用我再給你,當時就這么想,所以說自己把這折子擱這,反正我也沒有花你的,就放我這,不用我再還回去。”
檢察機關查明,在畢玉璽收受的巨額賄賂中,有50萬元人民幣是以王學英的名字存的;王學英個人還單獨收受他人賄賂人民幣近5萬元及大量珠寶首飾。畢玉璽案發后,王學英為銷毀罪證,聯系親屬轉移了大量贓款贓物。調查發現,畢玉璽的兒子畢波也卷入其中。畢波從出國學習到回國辦公司以及買奧迪轎車都是讓行賄人掏的錢。
據悉,王學英一案此前已經被反貪部門移送到檢方公訴部門審查起訴過一次,但因證據和一些受賄事實等方面的問題,公訴部門將案件退回反貪部門補充偵查。從程序上來說,檢方可以將案件退回補充偵查兩次,其后必須作出是否起訴的決定。
(來源:北京晚報;作者:楊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