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據我所知,近年來稅務機關在查處涉稅違法案件方面做了許多工作,也取得了很多成果。能不能請您介紹一下2004年稅務機關在查處涉稅違法案件中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劉太明:2004年,我們在查處涉稅違法案件工作中,突出抓了以下幾項工作:
第一,抓案件查處工作制度的落實。通過嚴格落實重大案件上報制度,暢通了案情的上報渠道,使國家稅務總局和省級稅務機關能夠及時采取應對措施,不斷擴大案件線索,迅速組織案件協查,從而為案件的查處工作爭取了主動,避免稅款的進一步損失。通過落實案件首查責任制和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加強了涉案地區稅務機關的責任心,努力做到每一起案件都能夠查深查透。
第二,突出打擊利用虛假發票騙抵稅款的買方市場。我們在依法嚴厲查處虛假發票開票方的同時,重點查處了故意接受虛開各類發票和憑證騙抵進項稅款的違法行為。一旦發現納稅人存在故意接受虛開發票的行為,我們就會對其前三個年度的納稅情況及其取得和開出的發票情況進行全面檢查,確保國家稅款不受損失。
第三,依法加大對涉稅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全年全國稅務機關對涉稅違法案件的處罰率平均比上年提高2個百分點。同時加強了案件的依法移送工作,各地稅務機關共向公安機關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6373件,比2003年增加1755件。
第四,注重聯合辦案。去年,我們加大了各級稅務機關、稅務系統地區之間、國地稅局之間以及稅務機關與公安機關之間協同辦案及聯合辦案的力度。對一些重大案件,國家稅務總局從各地抽調稽查骨干力量,協同涉案地區稅務機關開展案件的檢查和協查工作,使案件查處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果。對特別重大的案件,國家稅務總局和公安部采取掛牌督辦的形式,要求有關地區稅務和公安部門認真依法履行各自的職責,加強協調配合,使這些案件能夠及時偵破。在挽回稅款損失的同時,加大了對涉稅違法犯罪嫌疑人的處罰力度,有力打擊了不法分子的囂張氣焰。
通過上述努力,2004年,全國稅務機關共檢查納稅人123萬戶,查補收入(包括補稅、罰款和加收滯納金)367.6億元。全國縣以上稅務局的稽查局共立案查處各類涉稅違法案件52.3萬件,結案52萬件;其中查處百萬元以上偷騙稅案件3360件,查補稅款103億元。在上述案件中,國家稅務總局稽查局直接組織查處和督辦的案件271件,截止2004年底,已結案178件。江蘇“鐵本稅案”等一批大要案件得到徹底查處。
記者:我覺得對涉稅違法行為僅僅抓打擊只是一個方面,似乎還應該采取一些防范措施,做到打防結合,不知你怎么看?
劉太明:你的問題非常好,看法也非常正確。提高征管水平,預防重大涉稅違法案件的發生,一直稅務機關長期致力的目標。幾年來,稅務機關針對稅收違法案件查處過程中發現的征管薄弱環節,采取了許多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強化稅收征收管理,以預防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的發生。如,針對我們組織查處河南許昌市道路貨運發票案中發現的稅收征管方面存在的問題,國家稅務總局及時做出部署,迅速出臺了一系列改進和強化貨物運輸稅收征管的措施,在全國開展了貨物運輸行業的整頓和規范工作,有效地抑制了這一領域內存在的涉稅違法現象。又比如,當我們發現北京海淀、深圳等地出現一些企業利用虛假的海關完稅憑證騙抵稅款的違法犯罪現象后,在立即組織查處的同時,迅速發文要求全國稅務機關對相關企業進行認真排查,并采取了改進發票監管的措施,及時遏制了這一涉稅違法犯罪勢頭的蔓延。各地也針對案件查處過程中暴露出的征管漏洞,果斷及時地采取補救和整改措施,促進了征管水平的提高。
記者:據了解,涉稅舉報一直是稅務機關查處涉稅違法案件的重要來源之一,能不能簡單介紹一下2004年稅務機關受理涉稅舉報的情況?
劉太明:2004年,各地稅務機關共受理涉稅舉報78500件,對其中52701件有價值的線索進行了立案查處,查補收入39億元。從舉報形式看,主要有信件舉報、電話舉報、來訪舉報、網上舉報和其他舉報等。從已查實的舉報案件情況看,涉稅舉報反映比較集中的企業、行業及出現的涉稅違法問題與我們在全部案件查處中發現的相關情況大體一致。
我這里要強調的是,涉稅舉報不僅是稅務機關查處涉稅違法案件的重要來源之一,而且近年來,涉稅舉報受理機構作為政府與公民尤其是納稅人溝通的一個橋梁,在緩解社會矛盾方面正在發揮著越來越積極的作用,這對于我國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具有相當重要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