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22日電 《中國青年報》今日載文指出,針對社會有關人士提出房價沒有納入統計,并質疑CPI(居民消費價格指數)真實性一事,國家統計局消價處處長劉文華19日作出回應。
劉處長認為:CPI中居住類價格包含了房價變動,體現在對租房人而言的實際租金和對自有住房人而言的虛擬租金上。如果直接把短期內的買房支出納入當前的CPI統計中,不僅使編制出來的CPI因商品房市場的周期性而出現劇烈波動,無法真實反映與當前居民實際消費內容相對應的全部消費支出的價格變動,而且由于商品房購買在統計口徑上歸于投資,使得由此編制出來的CPI無法很好地用于國民核算。
這些理由貌似回答了公眾質疑,實際上卻讓人更加糊涂。因為無論是避免CPI出現劇烈波動也好,還是房屋統計口徑上歸于投資也罷,其本身的真偽就值得商榷。
首先,CPI告訴人們的是,對普通家庭的支出來說,購買具有代表性的一組商品,在今天要比在過去某一時間多花費多少。所謂具有代表性,就是該商品在居民消費支出中占有較大權重,據此可以“管中窺豹”。那么,住房支出在家庭消費支出中所占的比重高低,是決定其應不應該納入居民消費支出核算的關鍵。
其次,說CPI包含了房價變動其實是相當片面的。因為CPI居住類中的房屋,實際上并不包含商品房,而是指所謂的公房。公房租金是由政府定價的,也就是說如果沒有政府的政策性提價,那么租金這一塊價格是不會變化的。至于按揭買房按虛擬租金計算,并且虛擬租金以5年、10年期房貸利率變動為依據,就更談不上代表房價變動了。因為房貸利率怎么變是央行決定的,帶有很強的政策性。以受政府控制的房屋價格變動,來解釋社會群體關心的完全受市場支配的商品房價格變動,是否也是以偏概全呢?
再次,CPI劇烈波動說明國民經濟運行不健康,自然不是個好消息。但從另一個角度看,CPI出現波動不也正好給政府部門發出價格預警,從而督促相關部門采取措施消除經濟生活中的不健康、不穩定因素嗎?而如果政府部門僅僅以CPI穩定為目標,凡是不穩定因素一律不計入CPI,CPI倒是穩定了,可這個一直穩定的指標又有什么實際作用呢?它還能不能夠反映經濟運行的波動從而為國民經濟健康發展服務?說房地產市場周期性會造成CPI劇烈波動,實際上是一種誤解,因為目前,人口增長的持續性決定了住房需求的持續性,房地產業本身的周期性并不明顯,惟一例外的情況就是“房產泡沫”。
最后,將住房全部歸于投資,這是不合理的。因為,對于大批城市無房戶來說,購買第一套住房首先解決的是“住”的需要,不管這套房子升值與否都不可能甩出去套現。顯然,對于絕大多數家庭而言,住房應該作為消費品歸入CPI核算中。(牛艷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