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1日電 據北京青年報報道,昨天,國家發改委發出《關于華北電網實施煤電價格聯動有關問題的通知》,自5月1日起,除居民生活、農業和中小化肥生產用電外,全國銷售電價水平平均每千瓦時提高2.52分錢。據了解,北京上調標準為每千瓦時3.95分。這次實施煤電價格聯動,旨在解決去年6月以來煤炭價格上漲、部分電廠經營虧損以及取消超發電價等對電價的影響。
根據國家發改委發出的通知,以及針對近年北京地區用電負荷增長迅猛,夏季負荷問題突出、電力供應和電網安全形勢緊張等狀況,為解決北京電力供需矛盾,確保北京電網運行安全,北京市發改委決定從今夏開始,對北京市從1994年執行至今的峰谷電價結構,分行業逐年進行調整。
具體措施包括調整峰谷分時電價時段;將峰段、谷段電價價差由2.9倍拉大到4倍;每年夏季7至9月每天用電高峰11點-13點、20點-21點3個小時實施尖峰電價,即在峰段電價基礎上上浮10%;擴大峰谷電價實施范圍。除居民、地鐵、無軌電車、農業排灌外的所有用戶,均執行峰谷電價;本次峰谷電價結構調整分年度實施到位等。
居民生活電價是否調整由省級政府提出意見,需要調整的要依照法定程序召開聽證會廣泛聽取公眾意見。北京市發改委表示目前尚沒有近期召開聽證會的計劃。(張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