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11日電 據香港文匯報報道,日本現時有約550名駐伊自衛隊員,負責人道救援工作,雖然象征意義大于實際,但這已是日本二次大戰后首次向處于戰爭狀態的地區派兵。日本一向希望修改和平憲法,批準對外派兵,擴大勢力范圍,并為“入!变伮。
雖然自2003年日本派遣自衛隊到伊拉克南部后,先后發生多宗日本人綁架事件,要求日本當局撤走伊拉克的自衛隊,其中包括去年4月3名日本人被綁架,經有關宗教人士斡旋而獲釋;不久后一名日本記者被綁架,也安全獲釋;但緊接著被綁架的一名日本年輕人,卻慘遭撕票。日本政府始終未有動搖于伊拉克駐兵的決定。
現時日本提倡和平主義的憲法由美國草擬,自1947年起便沒有修訂過,憲法禁止利用軍事力量解決國際紛爭及為戰事駐守軍隊。所以到目前為止,日本每次向海外派遣自衛隊都必須經國會批準并立法。
日本要想成為安理會常任理事國,就必須解決現行憲法中規定不能行使集體自衛權的問題。本月初日本《朝日新聞》的民意調查顯示,56%日本人支持修改憲法,更清晰的界定日本軍隊的職責和協助盟國的權力。
日本執政自民黨近月也推出修憲建議,提議正式承認日本擁有軍隊的權利,并可派遣部隊到海外執行任務,也就是說,日本要完全為自衛隊“松綁”,為“入!变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