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位于黃河中下游,因大部分地區在黃河以南,故稱河南。因古為“豫州”,簡稱“豫”,又因古時豫州位于九州中心,因此又有“中州”、“中原”之稱。
河南地處中緯度地帶,全省總土地面積16.7萬平方公里,由于受地質、自然和社會經濟等因素的綜合影響,形成了河南特定的土地資源,其主要特點如下:
土地類型復雜多樣。由于受南北氣候過渡性、東西地勢差異性以及其它自然因素的影響,形成了復雜多樣的土地類型,為農、林、牧、漁業的綜合發展和多種經營提供了十分有利的條件。
平地略多于丘陵山地。全省總面積中,山地丘陵面積7.4萬平方公里,占全省總面積的44.3%,平原和盆地面積9.3萬平方公里,占總面積的55.7%。
土地資源數量有限。河南以占全國1.74%的土地,養育著占全國7.5%的人口,全省人均土地資源僅有0.07公頃,不及全國平均水平的1/4。由于人口基數大,增長絕對數量多,人多地少的狀況日趨嚴重。河南是全國最古老的農業開發區之一,土地開發利用程度高。
區域開發條件差異大。由于受復雜的地貌、過渡性的氣候以及水文、土壤等自然因素的影響,使河南土地資源在地域分布上呈現出明顯的差異性。全省耕地面積的3/4集中分布在占全省總面積55.7%的平原區,而占全省總面積44.3%的丘陵土地,耕地面積僅占1/4。各地區的土地資源開發條件也明顯不同。東部黃淮海平原和南陽盆地中部和東南部,水熱土組合條件較好,是全省耕作農業的主體,是水澆地和水田的集中分布區,開發條件優越;豫西丘陵山區和南陽盆地邊緣崗地區,水土條件相對較差,特別是大部分地區水資源嚴重不足,是全省主要的旱作農業區,土地資源開發難度大,投入產出率低,適宜發展林果業;南部亞熱帶濕潤丘陵山地則有較好的水熱條件,土地開發潛力較大,具有發展亞熱帶林果業的優越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