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20日電 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和香港大學經濟金融學院教授白重恩在最新一期《財經》雜志上載文指出,保護投資者利益是公司治理核心。
公司治理的目的是什么?對這個問題,人們并沒有共識。一種觀點是,公司治理的主要目的是保護投資者的利益,保證他們能得到足夠的回報,從而調動他們的投資積極性。這種觀點在英美比較流行。另一種觀點是,除了投資者,一個公司還有其它利益相關者,包括雇員、顧客、供應商和公司所在的社區,公司治理機制也應該保護這些利益相關者的利益,只有這樣公司才能長期持續發展。這種觀點在歐洲大陸比較流行。
公司治理的理念不同,也帶來了機制的不同。比如在德國,為了保護公司雇員的利益,雇員代表在公司治理中起著重要的作用,相當于英美公司董事會的公司監督委員會必須包含雇員代表。
為什么英美公司治理體系中把對投資者的保護放在中心位置?原因是相對于公司的其它利益相關者,投資者特別是小投資者處于弱勢。雇員的利益受到傷害時可以離開公司,盡管雇員會因此遭受損失,但一般情況下這種損失是可承受的,而雇員的離開對公司也會造成損失,特別是對其他雇員產生負面影響,因而公司一般并不愿意傷害雇員的利益。顧客與供應商的情況和雇員的情況相類似。投資者則不同,他們一次投入大量金錢,當他們發現自己的利益受損害時,已為時過晚。公司控制人則可以從侵犯投資者利益中得到大量好處。因此,投資者和公司控制人之間存在重大利益沖突,投資者的利益只有通過公司治理機制來保護。
如上所述,處理好公司和雇員、顧客、供應商等的關系,對公司的贏利很重要;公司的其他一些戰略目標也很重要。所以,公司不僅應該追求財務指標,也應該追求一些非財務戰略指標,包括顧客、雇員和供應商的滿意度,和其他企業的策略聯盟,企業文化等。問題是這些指標是否應該在公司治理中受到和保護投資者利益一樣的重視。
追求非財務指標與追求財務指標、保護投資者利益之間有一個區別。關于前者,公司控制人與投資者之間沒有根本的沖突。處理好公司和雇員、顧客、供應商等的關系,改善公司內部的運行效率,建立有利的競爭地位等措施對公司控制人和投資者都有好處。一種擔心是,盡管非財務戰略指標對長期贏利有影響,但和短期贏利可能有沖突,因而如果公司控制人很短視,可能會過度追求短期贏利而忽視非財務戰略指標。
這種擔心是討論不同公司治理體系優劣的一個焦點。上世紀80年代及90年代初,很多對英美公司治理制度的指責,都集中在批評這種制度鼓勵短期行為。但近年對公司治理的討論又集中在投資者保護上。這反映了大部分公司治理的重大問題體現在對投資者利益的侵犯,而不是對非財務戰略目標的忽視。
給予非財務戰略指標更多的重視,對董事會也提出更高的要求。因為某些非財務戰略指標比較難以量化,董事會成員需要有能力和精力對這些指標的完成加以判斷。在中國這樣的新興市場經濟中,對投資者利益侵犯問題可能比在成熟市場經濟中更嚴重。在我們的很多企業中,“掏空”問題比經營不善問題更嚴重。所以,我們的公司治理機制對保護投資者利益的重視程度,應該比在成熟市場經濟中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