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媒體對邢臺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邢礦集團)部分關聯方持有金牛能源股票的評論,金牛能源今天刊登澄清公告說,邢礦集團無買賣金牛能源股票的行為,也未通過或授意其關聯方或其他第三方買賣金牛能源股票的行為。
在相關媒體的報道刊登后,金牛能源給邢礦集團發函問詢。邢礦集團的答復說,邢礦集團于1995年11月20日出資4000萬元參股了中煤信托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之后中煤信托更名為中誠信托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誠信托"),邢礦集團董事長鄭存良(公司董事)于2004年4月起擔任中誠信托董事。截至公告日,邢礦集團持有中誠信托3.33%的股權,邢礦集團董事長鄭存良(公司董事)于2004年4月任中誠信托董事;2001年,邢礦集團出資5000萬元參股國都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截至公告日,邢礦集團持有國都證券4.67%的股權。而根據中誠信托的公開信息,中誠信托現持有國都證券24.29%的股權,為國都證券的第一大股東。同時,中誠信托持有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8.40%的股權,為嘉實基金公司的第一大股東。截至2005年3月31日,嘉實基金公司管理的嘉實服務增值行業基金、嘉實成長收益基金為金牛能源前10名股東,嘉實成長收益基金、嘉實增長開放式基金、全國社保基金一零六組合(由嘉實基金公司管理)為前10名可轉債持有人。除上述情況外,邢礦集團與中誠信托、國都證券并無其他關聯關系。
邢礦集團還鄭重聲明說,邢礦集團無買賣金牛能源股票行為,也未通過或授意其關聯方或其他第三方買賣金牛能源股票的行為;中誠信托、國都證券、嘉實基金公司管理的有關基金和全國社保基金一零六組合的投資行為,為其上述各方自主決策,邢礦集團對上述各方并無控制力,亦對其買賣金牛能源股票行為亦無決策權。
金牛能源公告說,公司已按照《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及《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2號<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的相關要求,在定期報告中詳細披露了公司前十大流通股及前十名可轉債持有人的關聯關系,提醒投資者關注公司在指定報紙及巨潮資訊網上的公告。對于發表不當言論給公司利益造成損害的媒體和或個人,金牛能源將保留一切追訴的權利。(陳建軍)
來源:《上海證券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