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領到土地轉讓補償金,要先到醫院作‘貞潔鑒定’,是處女才能領。”面對這樣的規定,52歲的廖方英憤憤不平,“天下哪有這種道理?”
如今,重慶市大足縣北禪村這一荒唐規定,已被當地政府徹底制止。
北禪村位于大足縣城鄉接合部,不久前,該村部分土地被征用,村民理應得到補償。
雖然補償金尚未到位,但分配程序已啟動。今年4月,北禪村二社召開會議,先期商討相關分配問題。
在會上,有人提出,村里有幾個外出打工的女娃兒,可能都“耍了朋友”(方言,指有了戀人———編者注),不應該參與此次分錢。
社長羅文華列出的不能領取補償金的名單中,村民廖方英的兩個外出打工的女兒譚書萍和譚書英赫然在列。
廖方英不服,和社長吵起來,社長表示,兩個女孩年齡大了,應該嫁人了。爭吵的結論是,社長讓兩個女孩在半個月內回來,“做鑒定”。
就這樣,22歲的譚書英,被家人十萬火急地從北京催回了家。“回來后,村社干部要求我先去作貞潔鑒定,是處女才能參與分錢。”
同村未婚女青年譚玉芳在縣城服裝店打工,也接到了要求作貞潔鑒定的通知。她的父親說,村社干部說他女兒滿了25歲,早該嫁人了。
該村村民陳德忠,2001年與妻子離婚,2004年和韋柳鳳登記結婚。可是,在那次會議上,已在當地入戶的韋柳鳳和她的兒子陳明杰也被列上了不能領補償金的名單。
5月23日,記者踏著泥濘來到北禪村二社社長羅文華家中,求證“貞潔鑒定”一事。可家中空無一人,鄰居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
最先披露此事的《重慶晚報》的報道稱,48歲的羅文華承認,社里的確開會研究過對社里20歲以上未婚打工妹進行貞潔鑒定,共有5人。“主要是有的社員懷疑她們出去嫁了人,沒回來下戶口,繼續賴在社里享受福利。”按計劃,他準備委托婦女干部帶這5名女子去計生指導站體檢,“凡是經檢查仍是處女的,該分的錢一分不少,社里還要支付其往返路費;一旦檢查出不是處女的,社里不會支付任何費用。”
羅文華透露,全社共有286人,此次鑒定不針對外出讀書的女娃兒,鑒定結果將在全體社員大會上宣布,由社員表決。他還強調,按村里的“村規民約”,女子嫁人后一律不得享受村社的福利。
大足縣龍崗街道辦事處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該社的做法只是社里的“土規定”,現已被徹底糾正。
5月19日,北禪社區召開工作會,專題研究外出女青年享受土地補償金問題,會議糾正了北禪村某幾個社此前自行制定的錯誤做法,要求有關社長必須加強學習,嚴格按政策辦事。同時明確,那些未婚的外出務工女青年,應同等享受村民待遇。
這位負責人進一步表示,辦事處將加強對村社基層干部進行法律法規知識的培訓,切實提高他們的政策水平和各方面素質。同時,將加大對百姓的法律普及工作力度,增強其法律意識,引導百姓在制定“村規民約”時,不要與法律法規相沖突。今后若發現“村規民約”與法律法規相抵觸的,將立即予以糾正。
24日,北禪社區有關領導召集相關的5戶家庭代表開會,明確告知外出打工的未婚女青年可領取相關補償。
縱觀此次事件,“村規民約”是非常重要的一環。
在農村,尤其是西部農村,村民自行制定的“村規民約”,往往在解決村民糾紛、調節村民關系、協調村民利益等方面,地位舉足輕重。可有一些“村規民約”并不合理,甚至不合法,還有的帶有明顯的封建色彩。
年前,記者在一偏僻山區采訪時,得知當地的“村規民約”中,曾有對喪夫女子“一年內不得再婚”的限制。客觀地說,“村規民約”在維持村社秩序、保護村民利益方面,有時能起到重要的積極作用。但同時也必須注意到,部分“村規民約”與現代文明背道而馳,已成為阻撓農村社會進步的巨大桎梏。對此,予以重視并加強規范,刻不容緩。(中國青年報 田文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