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26日電 據香港《文匯報》報道,繼減免香港到內地實施外發加工(OPA)紡織品企業的出口關稅后,中國內地有關部門又決定對澳門到內地實施OPA,且領取澳門原產地證的紡織品免征出口關稅。
中國商務部臺港澳司副司長陳星與澳門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主任陸潔嬋在此間共同主持召開了《內地與澳門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聯合指導委員會高官會。會議就對澳門到內地實施外發加工措施,且領取澳門原產地證的紡織品免征出口關稅實施方案進行了討論。雙方同意,待兩地有關部門做好有關技術準備工作后,即開始實施免征出口關稅的措施。
內地商務部近日曾公布,為減輕征收紡織品出口關稅措施對香港紡織業的影響,內地決定對香港到內地實施外發加工措施(OPA),且領取香港原產地證的紡織品免征出口關稅,但對于未領取香港“OPA紡織品證明”的出口產品照章征收出口關稅。同時取消香港OPA項下相應類別紡織品出口自動許可登記。
著名經濟學家、中國WTO研究院院長張漢林表示,這項對港商的優惠措施有利于提高香港紡織品的競爭力,并有利于兩地經濟融合。張漢林同時建議,在目前美歐對內地紡織品特保限制壓力下,香港應發揮積極作用,內地部分紡織品可轉往香港加工,提高附加值,規避出口風險。(李雪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