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30日電 據《北京晨報》報道,29日,中消協透露:有關部門在25日公布檢測結果前,曾給了雀巢公司15天的時間讓它說明情況,然而雀巢既不說明也不申辯。也就是說,雀巢明明在10日左右就知道檢測結果,卻銷售問題產品近20天至今。北京匯佳律師事務所邱寶昌律師對此表示:該公司缺乏跨國企業應有的社會責任及最基本的誠信,該公司的行為應承擔民事、行政直至刑法責任。
邱寶昌認為,雀巢隱瞞錯誤不改,就涉嫌對消費者進行欺詐,消費者手中如有小票或發票,可要求索賠。而違反行政法規,故意隱瞞,也必須對發生的后果承擔全部責任。
邱寶昌律師指出,《刑法》第140條已經規定:生產者、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銷售金額5萬元以上,就應承擔刑事責任。同時,《刑法》第143條還規定,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應承擔刑事責任。
雀巢奶粉至今仍不提召回
距雀巢事件的披露已經過了三天,從家樂福、沃爾瑪等多家超市了解到,大部分超市已經迅速撤下了雀巢問題奶粉。
雀巢中國公司公關部負責人何彤女士表示,到目前為止,他們仍沒有就此事件采取任何措施,他們并沒有打算召回或者停止銷售這些問題奶粉。至于“為什么到現在還不召回問題產品”的問題,何彤說,就這件事情雀巢公司目前沒有任何進展性的答復,如果有了新的進展,他們會立即通知媒體。
四點質疑雀巢未有回應
一、雀巢公司在5月10日左右就已經知道檢測的結果,那么為什么雀巢公司不早一點告訴消費者,而讓不合格產品又在市場銷售了長達半個多月的時間呢?
二、在碘超標的雀巢奶粉外包裝袋上看到,標明的碘含量是30到150微克,而這個數字是符合國家標準的。但實際的檢測結果是191到198微克。雀巢為何向消費者提供假信息?
三、在雀巢公司發給媒體的一份公告中說:“雀巢成長奶粉金牌3+”的碘檢測結果符合《國際幼兒奶粉食品標準》。然而這個國際標準中,在碘含量的上限這一欄數字是空著的。這也就意味著,無論雀巢奶粉的碘含量有多高都是符合這個國際標準的。那么雀巢公司是按什么標準來生產奶粉的呢?
四、雀巢中國有關負責人向央視記者承認,他們知道這批不合格奶粉有多少,并都銷往了哪里。那為什么雀巢不愿公開這些信息?(記者楊玉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