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1日電 中國審計署今日在其官方網站發布2005年第2號審計公告,通報了2004年審計署組織對杭州、南京、珠海、廊坊四市高教園區(俗稱“大學城”)開發建設情況的審計調查結果。
一、基本情況
此次調查的四城市現有9個新建高教園區(以下簡稱園區),即杭州下沙高教園區、小和山高教園區、濱江高教園區和浙江大學紫金港校區,南京仙林大學城、江寧大學城和浦口大學城,珠海大學園區,廊坊東方大學城。
園區規劃占地16.54萬畝。截至2003年底,實際占地13.57萬畝,其中教學設施占47%,公共基礎設施占11%,高爾夫、房地產等經營性項目占5%,山體、綠地、水面及閑置地等占37%。
園區有兩種建設方式,一是地方政府建園區內公共基礎設施,高校和開發企業建校區。二是基礎設施和校區都由開發企業建設,建成后出租或出售給高校。
園區計劃投資539.60億元,其中銀行貸款占32.65%,高校自有資金占21.11%,政府投入占15.95%,社會投入占7.81%,資金缺口占22.48%。截至2003年12月31日,實際籌集資金257.10億元,其中銀行貸款占59.42%,高校自有資金占23.11%,地方政府投入占12.57%,社會投入占4.90%。
園區內規劃建94所高校新校區,計劃招生81.69萬人。至審計調查時已建成83所高校新校區,在校生33.84萬人。
審計調查表明,高教園區建設增加了高等教育資源,對解決“擴招”瓶頸約束困難、拓展辦學空間起到了積極作用。但建設中也存在著違規審批、占用土地和銀行貸款比重高等值得認真關注的問題。
二、審計調查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違規審批和占用土地
一是地方政府違規批地。土地管理法明確規定,征用基本農田、超過35公頃的耕地或超過70公頃的其他土地必須由國務院批準。但在上述高教園區建設征地審批中,有的地方政府通過調整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拆分審批的辦法規避法定審批權限。如杭州市小和山高教園區和下沙高教園區建設征用土地中含基本農田5262畝。當地政府調整相關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將上述基本農田的指標轉移到其他地區,由省級政府批準征用。
二是開發建設單位違規占用農民集體土地。廊坊市東方大學城和南京市江寧大學城的開發建設單位在未辦理征地審批手續的情況下采取租用等辦法違規圈占農民集體土地33976畝。其中廊坊市東方大學城開發有限公司2001、2002年以建“大學城”配套設施等名義租用土地,非法圈占北京市和廊坊市5個行政村的農民集體土地10636畝,其中基本農田874畝,其它耕地8622畝。這些租用土地的一部分又被用于違規建設擁有5個標準場地的東方大學城高爾夫球場。
(二)貸款比重高,償貸存在一定風險
四市高教園區建設計劃投資中的銀行貸款占近三分之一,截至2003年底,實際取得銀行貸款152.76億元,占已籌集到建設資金的59.42%。南京中醫藥大學新校區和北京師范大學珠海分校分別已貸款7億元和6.28億元,分別占已籌集到建設資金的93%和94%。
高校建設新校區償還銀行貸款主要靠學雜費收入,但到審計調查時,這一預期未能實現:一是按普通標準收取學雜費的高校其學雜費收入基本都用于維持教學支出。如浙江中醫學院濱江校區建設項目2003年底貸款余額2.29億元。2001至2003學年該校年均學雜費收入為4 953萬元,僅夠維持教學開支;二是按教育部門規定可高于普通標準收取學雜費的高校,因其實際招生人數和收費額低于預測,預期的償債能力被高估。如北京師范大學珠海分校2002學年學雜費入不敷出,虧損892萬元,而貸款前預測的是收支相抵結余700萬元。
一些貸款承建高教園區的企業原設想主要靠已建成教學資源的經營收益來償貸,但由于建設規模過大且閑置率較高,經營收益達不到預期效果。如廊坊市東方大學城開發有限公司從6家銀行累計貸款9.3億元。至2003年,東方大學城各類教學資源建成面積177萬平方米,實際使用111萬平方米,閑置66萬平方米,占建成面積的37%。另外,一些高教園區建設不從實際出發,過于追求美化和景觀效應,造成土地占用和資金使用的浪費。
三、審計調查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審計調查后,9個高教園區所在的省、市政府對審計調查發現的問題十分重視,積極整改,對高教園區建設中違規占地和貸款比重高等問題責成有關部門進行研究、處理,出臺了有關加強土地管理的制度和規定,在建立高校債務風險預警體系、嚴格控制新增貸款項目、防范財務風險等方面采取了一些措施。截至本公告發布前,有關地方的黨政機關就違規圈地問題已對8名主要責任人員給予了黨紀、政紀處分,違規圈占的土地大部分已歸還給原所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
四、意見和建議
為了保證擴大高等教育規模工作的健康發展,教育、建設和國土等有關部門應結合深入開展土地市場治理整頓和嚴格土地管理工作,繼續對各地建高教園區的情況進行清理,整合現有高教園區的資源,充分發揮其應有的功效;修改、完善擴大高等教育規模的規劃,促使其科學、扎實和有序發展;各有關高等院校應認真總結辦新校區的經驗教訓,努力做到科學規劃、量力而行、分步實施,扎扎實實搞好工作;地方政府在發展高等教育時應充分考慮教育主管部門的指導意見,切實按照高等教育發展的客觀規律辦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