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6月9日電 據(jù)《聯(lián)合早報》報道,歌手阿杜三個月前半夜在公路超速開車,被交通警察捉到,昨天在法庭被判吊銷駕駛執(zhí)照10個月,罰款1800元。
以時速140公里飛馳
阿杜是在今年3月11日的凌晨2時左右,開著他的灰色立勝(Lexus)轎車,趕赴朋友為他舉辦的32歲生日慶祝會時,以140公里的時速在淡濱尼高速公路上飛馳,被巡邏的交警逮個正著。
該段高速公路的最高車速限定為每小時90公里,阿杜的汽車行駛速度,遠(yuǎn)超法律規(guī)定,無法以繳付銷案罰款的方式了事。
阿杜這次超速開車被重罰,相信是和他有兩次嚴(yán)重交通違例被罰紀(jì)錄有關(guān)。第一次是在9年前,他因開車駛?cè)氚褪繉S密嚨溃涣P款500元。第二次是在去年8月,他因開車超速而被判罰款1000元、吊銷駕駛執(zhí)照3個月。
阿杜仍是“旅游形象大使”
盡管超速駕駛被重罰,新加坡旅游局表示仍然會邀請阿杜擔(dān)任“旅游形象大使”,繼續(xù)向中國、香港和臺灣的旅客推介新加坡。
旅游局大中華地區(qū)署長蔡永興在受詢時說:“阿杜與旅游局的配合一向很好,在推廣新加坡品牌方面做得非常好,他超速駕駛被罰款的事將不會影響旅游局與他未來的合作!
阿杜原名杜成義,1973年3月11日生。他這次被傳控,事前保密到家。有人在昨天下午,看到他身穿白色長袖上衣,在一名貌美年輕女子的陪同下,到交通法庭面控。由于他神情自若,周圍也沒有歌迷或經(jīng)理人圍繞,旁人一時也沒想到他被提控。
他后來在接受本報記者訪問時苦笑地說:“這次的判決算是我今年收到的特別大的‘生日禮物’。”
他解釋說:“當(dāng)天是我的32歲生日,凌晨1點多,我剛選了新專輯的歌,正駕車去找朋友,他們要請我吃飯,替我慶祝生日。可能是車子太舒服了,駕著駕著,越開越快,不知不覺就超速了。”
阿杜對這次駕照被吊銷感到難過。他得到的教訓(xùn)是:“以后駕車時一定要注意不可以超速,要養(yǎng)成看車速表的習(xí)慣,安全最重要!彼嘎,接下來得勞駕親友暫時擔(dān)任他的“司機(j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