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配合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的一項重大舉措,上海證券交易所正在醞釀推出權證業務。13日,上證所就《上海證券交易所權證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公開向社會征求修改意見。
這個《暫行辦法》所指的權證,是指標的證券發行人或其以外的第三人(以下簡稱發行人)發行的,約定持有人在規定期間內或特定到期日,有權按約定價格向發行人購買或出售標的證券,或以現金結算方式收取結算差價的有價證券。根據《暫行辦法》,申請在上證所上市的權證,其標的證券為股票的,標的股票應符合以下條件:最近20個交易日流通股份市值不低于10億元;最近6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累計換手率在25%以上;流通股股本不低于2億股;上證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暫行辦法》規定了申請在上證所上市的權證應符合的條件,包括約定權證類別、存續期間、行權價格、行權日期、行權結算方式、行權比例等要素;申請上市的權證不低于5000萬份;自上市之日起存續時間為3個月以上18個月以下;發行人提供了符合規定的履約擔保等。
此外,《暫行辦法》還對權證的履約擔保、交易及終止上市交易、信息披露、行權、交易傭金和費用等作出了規定。上證所理事長耿亮曾在本月初舉行的一次論壇上透露,上證所將積極推動股份分置改革試點的深化和發展,包括加快開發權證產品,為股權分置改革提供新的工具,同時也為上市公司建立管理者激勵機制創造條件。
此間市場人士表示,上證所為權證業務的管理規定公開征求意見,表明權證這一全新的投資產品已經“呼之欲出”。
(來源:新華網,作者: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