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中國紡織品進出口商會官方網站和消息人士處獲悉,《紡織品臨時配額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的核心內容,對歐紡織品出口額度分配方案首度“浮出水面”。
紡織品進出口商會官方網站僅對會員開放的信息稱,《辦法》的核心內容主要包括,出口企業資格認定,企業申請出口數量依據標準,新增企業分配、港澳地區安排方式等。
對于出口企業資格認定,《辦法》規定,紡織品一體化后,對設限國家有出口實績的企業才具有資格申請許可證。對于企業出口數量,《辦法》規定,以今年1-5月企業出口實績為計算依據,對設限國出口量占申請出口數量權重的70%;對全球出口量占申請出口量權重的30%;《辦法》還指出,港澳地區在內地的加工貿易不受數量限制。同時,商務部還擬將拿出出口配額總量的5%,用于新增企業的分配。
另據了解,商務部將很快在其官方公布《紡織品臨時出口配額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的詳細內容。14日商務部副部長于廣洲在召集全國62家紡織服裝進出口大型企業會談時強調,商務部將充分聽取企業意見,力求使《紡織品臨時出口配額管理辦法》相對合理。企業反應分配辦法體現公平
江蘇吳江祥盛紡織染整有限公司總經理申素琴稱,企業申請配額數量僅依據今年1至5月企業出口實績計算,值得商榷。她同時表示,在配額的分配上,外資企業和國內企業,大企業和中小企業都被置于同一個標準下對待,這是一個很大的突破,也充分體現了配額分配的公平原則。拿出配額總量的5%,分配給新增出口企業,在某種程度上也體現了政府對成長型出口企業的支持和鼓勵,更好地體現了配額分配的公平原則,充滿人性關懷。(記者李武)
來源:《新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