沸沸揚揚的圓明園防滲工程即將迎來一個轉折點,據《新京報》報道,圓明園湖底防滲工程環評報告即將出爐,最遲將于周一送交國家環保總局。在我們這個科學主義和綜合工科意識盛行的國度,普遍的判斷是,這一報告有可能決定最終的勝負,但是值得提請公眾注意的是,科學結論在涉及利益沖突的場合,并不具有決定性的力量,所謂專家論證,其實只是一種虛妄。
圓明園防滲工程說到底不外兩個問題:一、圓明園防滲工程是否會對環境、生態、文物造成影響?影響有多大?這是一個專業問題,需要環評報告來回答;二、如果有影響,還應不應該鋪設?這是一個政策問題,應當由政治過程來決定。
在本案中,環評報告居然成為核心焦點,這顯然不合情理,因為它用專業問題掩蓋了更為迫切的政策制定問題。在一開始,爭論雙方就將焦點轉移到防滲工程是否會影響環境生態這樣的專業問題上,而忽略了這一工程已經上馬的現實,忽略了這里的關鍵是:一個沒有遵守相關法規,沒有考慮到相關社會利益的政策制定過程,何以會出現?
長期以來,在有關部門政策制定問題上有著許多習而不覺的謬誤,將政府政策的制定看做一個可以求取最優解的決策問題,就是其中之一。在計劃體制下,行政主體是社會利益的當然和唯一代表,計劃體制且要求對全社會進行計劃,有此思路并不奇怪,但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已然出現了不同的利益主體,政府行政部門應該不再是個別的利益主體的總代表,而應當是個別的利益主體之間的協調者和仲裁者,因此,政府的決策不應當再像計劃體制下那樣,將政策問題當成是管理問題,不應當再將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作為追求的目標,而忽略了其他社會利益。相反,政府的決策主要是在存在利益沖突的情形下進行選擇,其目的不是求取利益的最大化,而是避免沖突的擴大和升級,以解決分歧,從而遵循的是公平、公正、公開的政治原則。
但是,在圓明園防滲工程問題上,相關政府部門恰恰就是犯下了這個錯誤,只看見了和自身利益直接相關的財政支出的減少,而忽略了環境、生態、文物等其他社會利益——無論環評報告的最后結果是怎樣,這一決策過程本身的瑕疵和錯誤是不容掩飾的;而在圍繞圓明園防滲工程問題的爭論上,各方也都不自覺地陷入到了同樣的認識誤區當中去,辯護的一方拼命想證明工程對環境的影響很小,以此來證明工程的合理;而反對的一方也都拼命想證明工程對環境的影響很大,以此來證明工程的不當,卻都忽略了將各種沖突的利益引入到政策制定過程中,才是實現和諧社會和可持續發展的正確方向,爭論應當圍繞這一目標而進行,而不應斤斤計較于特定事件中的特定數據。
近年來,各種聽證會陸續召開,其目的就在于將各方的利益訴求引入到政策制定過程當中,以適應市場經濟時代利益主體多元化的現實,這無疑是值得歡迎的。但是,在這么一個轉型時代,各級政府往往不自覺地留戀于過去,其決策思維尚在很大程度上停留在計劃時代,于是,援引所謂專家論證,在這些年也就蔚然成風,并由此造成一個用專家論證對抗乃至否定利益表達的普遍現象,前段日子的怒江建壩和此次的圓明園防滲工程問題,都是其中的顯例。
應當承認,專家論證在提供數據和澄清事實上,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在政治決策過程中起最后作用的,是利益之間的折衷和妥協,而非數據和事實的運算,也因此,建立相關的利益表達機制,將各方利益加以引入政策制定過程,才是我們時代的要求,援引專家論證的專家治國論,其實只是過去時代的錯誤回聲罷了。
來源:南方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