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六月二十一日電(記者曾嘉)故宮博物院二十一日在故宮內的兆祥所舉行儀式,文化部副部長、故宮博物院院長鄭欣淼接受了來自臺灣的那志良先生家屬捐贈故宮文物南遷史料,并向捐贈者頒發捐贈證書。
這次捐贈活動由故宮與臺灣沈春池文教基金會聯合舉辦。據了解,那志良自一九二五年元月進入故宮參加文物點查工作開始,不僅歷經故宮博物院成立、文物南遷、文物精品運臺等階段,并參與故宮各類文物編撰、文物鑒定以及著書講學等工作。
那先生于一九四〇年代隨文物赴臺后,始終在臺北“故宮”服務,一生與故宮文物結緣長達七十年之久。一九九八年,那先生在臺北逝世后,與其亦師亦友的臺灣藝術大學王慶臺教授率領研究人員協助整理那教授所遺留的大批資料。經過五年的努力,這批資料有系統地被整理出來,其中相關玉器等研究資料與文稿,經家屬的同意,捐贈予臺北大學民俗研究所典藏研究;有關故宮文物播遷史料,在那先生兒媳婦王淑芳女士的意愿下,將包括文書、印章、照片、書法、勛章等共計一百件各類史料捐贈予北京故宮博物院典藏,一方面充實了故宮建院史的內容,一方面表達對于故宮建院八十周年的祝賀之意。
對于這批史料的重要性,負責整理的王慶臺教授對記者說,那教授參與文物播遷工作,主要是以運至四川峨嵋的北線為主,加上前后在北京與臺北等地的歲月累積,可說涵蓋了故宮建院初期二十五年間的史實。此段過程原留在北京的資料應不多見,那教授這批史料大大補充了這方面的歷史材料,為后人研究工作的推展,提供了第一手的見證信息。
記者觀察現場展覽的這批文獻,其中有許多讓人眼睛為之一亮的內容:例如一方篆刻著“北平故宮博物院理事會理事長印”印文的玉印,標志著一九二五至一九二七年間,故宮建院初期院方管理組織頻密改組的歷程;又如一紙《文物運臺船運合約書》的手抄副本,則是一九四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所立,由當時交通部招商局輪船公司與故宮代表人傅斯年具名簽署,是一份關于故宮文物由南京經上海赴基隆、高雄運送過程的重要契約文件;另一份則是故宮博物院院長馬衡先生親書條幅墨寶一幅,以嘉勉那教授擔任峨嵋文物管理所主任屆滿五年的辛勞;還有抗戰勝利時,國民政府特別頒發了兩枚“勝利勛章”表彰護持故宮文物有功人員,其中一枚頒給了樂山文物管理所的歐陽道達主任,另一枚則頒給了當時擔任峨嵋文物管理所主任的那志良教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