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28日電 國家審計署審計長李金華今日在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6次會議上說,審計38個中央部門2004年度預算執行情況,查出各類違規問題金額90.6億元,占審計資金總額的6%。
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6次會議28日開始審議2004年中央決算和2004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
李金華具體指出,(一)12個部門存在預算編報不真實的問題。一些部門的下屬單位通過多報人員、虛列項目、重復申報、隨意調高預算標準、夾帶非預算撥款單位等方式,虛報多領預算資金4.91億元。
(二)26個部門違規轉移挪用財政性資金10.75億元。14個部門向下屬單位或相關單位轉移財政性資金9.35億元,其中有些資金被用于不符合規定范圍的財務支出。如2003年至2004年,國家體育總局決定,由體育彩票管理中心向所辦的兩家公司支付體育彩票發行費,用于彩票印制、發行,但支付的發行費超過實際需要,在扣除全部成本費用后,兩公司獲利高達5.58億元。經體育總局批準,兩公司已支出1.3億元購買綜合樓擬部分用于出租,按投資額125%的比例向體育彩票管理中心、各省(區、市)體育局等投資單位分配2003年現金股利3 750萬元;另提取個人獎酬金1.31億元。在彩票印制過程中,體育彩票管理中心負責人還弄虛作假,指定所辦公司將代理進口電腦彩票專用熱敏紙業務,委托給不具有進出口經營權的私營企業,人為增加環節,轉手高價采購,致使彩票發行費在2003年2月至2005年1月流失2 341萬元。
此外,還有19個部門或其下屬單位隱瞞截留財政資金和其他收入,設置賬外賬、“小金庫”共3.5億元,主要用于發放福利補貼及其他不合理開支。
(三)31個部門擠占具有專項用途的資金21.42億元,主要用于對外投資、彌補經費不足和發放福利等。
(四)3個部門違反規定擅自建設辦公樓和培訓中心。2002年,國土資源部未報經國務院批準,自行立項建設投資規模2.4億元(全部為自籌資金)的航遙大廈,目前已完成投資6 760萬元。2003年,民航總局所屬空中交通管理局為回避審批,假借所辦公司的名義,挪用資金2.1億元購買位于北京市朝陽區的銀通大廈,然后又以年租金1 350萬元向該公司“租賃”此大廈作為辦公樓。2003年至2004年,國家旅游局采取化整為零的辦法,在河北涿州違規建設旅游管理干部學院分院和后勤基地,占地168畝、投資規模5 600萬元。
(五)有些部門年初預算未全部落實到具體項目,造成資金滯留閑置,影響使用效益。2004年3月,科技部在部門預算中安排科技專項資金76億元,年初落實到具體單位和項目的僅18億元,占24%;12月25日以后撥付的資金達19億元。截止2004年底,11個部門單位累計滯留閑置財政資金137億元。
(六)截止2004年8月,國家物資儲備局尚有1994年以前累計借出的各類儲備物資14億多元未收回,部分已經損失。截止2004年末,國家累計撥付中藥材儲備資金2.66億元中,有2.27億元基本形成損失或被擠占挪用。
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和國務院的要求,審計署還對21個部門2004年度決算(草案)進行了審計。總的看,各部門決算(草案)基本反映了當年預算收支活動和事業發展狀況,但有些部門仍存在編報不夠真實、規范的問題,主要是隱匿收入和結余、漏計少計資產、漏匯少匯資金等,涉及金額30.86億元。對這些問題,審計長將簽署意見,要求予以糾正。
從今年部門預算執行審計情況看,以往存在的許多問題雖然得到糾正和改進,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有些手段更加隱蔽,有的部門利用職權通過下屬單位或相關單位掩蓋違法違規事實。這些現象反映出,部門預算管理還不夠嚴格、規范,有些單位領導依法行政意識不強,財經法紀觀念比較淡薄,對財政財務管理不夠重視,不夠嚴格;部門權力還沒有得到有效制約,制度和管理上還存在一些漏洞,使少數單位和個人得以利用資金分配和管理權力,謀取不正當利益;責任追究制度還沒有完全落實,對已發現的問題有的整改不徹底,有些問題沒有從管理上和制度上研究解決,應引起高度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