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騷擾”行為一直存在,可長期以來,遭遇騷擾也是無法可循。6月26日,隨著婦女權益保護法修正案草案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性騷擾”首次進入我國立法者的視野。草案明文規(guī)定禁止性騷擾,違者將受法律嚴懲。立法通過以后,假如遭遇性騷擾你會依靠法律保護自己嗎?對“性騷擾入法”,你還有什么疑慮嗎?
立法只是一個目標
曉臣27歲職員
“性騷擾”事件常有耳聞,不過除了憤怒與無奈之外,再想有什么行動來抵制,結果總是不了了之。近年來,“性騷擾”官司屢見不鮮,但即使受害者鼓足勇氣對簿公堂,也常常因為證據(jù)不足而不能以法律的手段來懲戒壞人。現(xiàn)在,“性騷擾”就要寫進法律了,禁止性騷擾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來,這是給全社會的一個約束和震懾。性騷擾不再停留在道德的層面上,只要對他人進行了性騷擾,這就是觸犯法律的犯罪行為!這樣的法律條文規(guī)定,給廣大的婦女提供了強有力的法律支持。
但是,此次“性騷擾”入法,所規(guī)定的“任何人不得對婦女進行性騷擾”、“用人單位應當采取措施防止工作場所的性騷擾”、“……受害人提出請求的,由公安機關對違法行為人依法予以治安管理處罰”等三個條款都沒有對性騷擾的具體定義和處罰措施加以明確界定,在具體的案件中,執(zhí)法機關仍然處于“無法可依”的尷尬境地,雖然有了必須懲戒違法行為人的目標,但卻缺乏相關的步驟,如何將法律條文規(guī)定的內(nèi)容真正落到實處,還是一個應該繼續(xù)思考的和亟待解決的問題。
“性騷擾”入法,是一個規(guī)范社會行為的大方向,但要從根本上減少性騷擾行為的發(fā)生,還需要一個任重道遠的過程。
集體性騷擾,有苦說不出
Betty32歲公司職員
去年進了這家公司以后,我就一直處于苦惱之中。
這家公司的女同事們個個都相當會發(fā)嗲,她們總是在辦公室里有意無意地跟男同事、男上司眉來眼去好不曖昧。這種種跡象往往讓公司里的男同事們認為是暗示,于是乎男人都變得有些肆無忌憚,平時跟女同事說話總少不了搭個肩、拉個手,外加一些拿肉麻當有趣的調(diào)笑。弄到最后,連看門的大爺都有些不正經(jīng)起來,跟小姑娘說話總喜歡倚老賣老地上來拍拍捏捏。
這種不正經(jīng)的風氣在辦公室彌漫開來并成為一種習慣后,我們這些安安分分的人就倒霉了,也淪為了男同事揩油的對象。這有苦還沒法說去,在別的地方這種行為是性騷擾,在我們公司這卻仿佛成了男同事們的福利了,從上到下個個都揩油揩得理所當然,還美其名曰是同事間的一種感情溝通方式。弄到后來,我自己都疑惑了。到底什么樣子才算是性騷擾?
現(xiàn)在提議將性騷擾立法,我覺得太有必要了。至少可以給我們劃出一個明確的警戒地帶,告訴大家什么樣的行為是性騷擾,是需要付出法律責任的。且不論最終是否有人去打官司,或者有關性騷擾的條例是否具有可操作性,起碼可以給那些不自覺的人一點壓力,有所顧忌。
相信法律能夠保護自己
LUCY32歲公司職員
在工作單位、在地鐵公交上,我們經(jīng)常可以遇到“揩油”行為,但是大多數(shù)的人往往采取“惹不起,躲得起”的態(tài)度,不敢站出來指責不法之徒。現(xiàn)在,“性騷擾”將要入法,這給我們提供了堅強的法律后盾。
我有一個朋友,長時間遭到同事的性騷擾,但是她除了私底下和我們嘀咕嘀咕以外,出于維護自身顏面和工作穩(wěn)定的關系,她一直默不作聲。即使告他,他也承擔不了什么罪名,即使告他,也提供不了有力的證據(jù)。因為性騷擾總是發(fā)生在不易被人發(fā)現(xiàn)的隱蔽處,按照“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想要收集證據(jù)來打贏官司其實是對受害者提出了難題。
不過,“性騷擾”即將入法,雖然現(xiàn)在有關的規(guī)定還處于大綱階段,但是懲治“性騷擾”,保護廣大婦女的權利是全社會的共同需要,“性騷擾”入法,這是邁出的第一步,在不久的將來,一定還會出臺具體的規(guī)定。如何界定是否遭遇性騷擾、如何收集證據(jù)、收集哪些證據(jù)等等都會得到相關機構的指導,取證這個難題不再是受害人個人承擔。這樣一來,即使不能馬上給違法者定罪,但至少要讓他們知道,性騷擾是法律所管轄的,他的不法行為是有人監(jiān)控的,一旦被掌握了有關證據(jù),就會遭到法律嚴懲。讓有“性騷擾”念頭的人聞風而逃。
性騷擾概念有待加強
紀煒28歲法務
在法律上關于性騷擾這個問題,中國走得的確比西方國家要慢一步。如今,能夠正視這個敏感問題,這無疑是一種意識上的進步。
個人認為,將來性騷擾這一條款一旦入法,如何讓這個條款起到實質效果,這是我們現(xiàn)在要討論的問題。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只有在大部分民眾對于某一概念具有普遍的認知度、理解度時,有關該概念的法律條文才能達到有效的落實或者至少是對號入座的作用。而到目前為止,在中國大多數(shù)人對性騷擾的認知還是很模糊,提到性騷擾,不少人就狹隘地將之與女性受害以及身體接觸相聯(lián)系。
事實上,男性受害以及語言猥褻也是性騷擾的表現(xiàn)形式。因此,我認為不管這次將性騷擾立法的議案成功與否,加強民眾對于性騷擾的認知這是必不可少的一項工作。
作為一個學過法律的人,如果我受到性騷擾我一定會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雖然,就現(xiàn)階段中國有關性騷擾的案例看來,想打贏性騷擾的官司還是蠻有難度的,因為取證不易,但無論如何,法律的存在總是有其價值的。我們只有相信法律、依賴法律,這整個社會才會形成良好的法律氛圍,法律也才能得以進步并發(fā)揮其最大功效。
對性騷擾應設立底線
葉楓教師26歲
“性騷擾”進入立法程序,無疑是一件好事。通過立法,可以保護更多女性的合法權益。然而,真正進入司法程序,如何給“性騷擾”進行嚴格的界定,保證法律的公證性和有效性,我覺得這是一個很棘手的問題。
比如戀人之間花前月下,兩情相悅的時候,產(chǎn)生了一些親密的言語動作,按照世俗的道德規(guī)范應該不構成騷擾。但當戀愛的一方單方面作出一些過激的舉動,那么是不是可以定性為性騷擾呢?為了調(diào)節(jié)氣氛,增加樂趣,飯桌上流行的一些正話歪說,歪話正說的段子,各大網(wǎng)站打著擦邊球的五花八門、諧趣搞笑的帶色的短消息是不是也算是性騷擾呢?還有在社會上,如果男人遭遇到來自女上司的騷擾,法律又該如何界定和處理這樣的事情?更激進一點說,在如今的消費文化時代,越來越多的充滿暴露、挑逗色彩的美女廣告、各種各樣名目繁多的選美比賽是不是可以看成整個社會對女性的一種集體的“性騷擾”呢?
其實,性騷擾問題從來不單純是性或者性別的問題,而是滲透著一種社會的文化、政治經(jīng)濟等各種權力關系的復雜的社會現(xiàn)象。性騷擾現(xiàn)象不僅僅是法律現(xiàn)象,更是文化現(xiàn)象、心理現(xiàn)象,而且它與人們對傳統(tǒng)道德的認同有很大的關系。而法律在界定“性騷擾”的時候,往往只會作為一個社會問題來看待,不會把它與社會、心理、傳統(tǒng)文化、道德準則等結合起來。因此真正要做到切實可行,必須設立一個法律上大家都認可的一個界限為性騷擾的行為底線,并對之進行嚴格界定。在實施過程中,更要輔以道德約束和輿論譴責。否則被一些別有用心的人加以利用,就會產(chǎn)生很多社會問題。
(來源:新聞晨報,作者:徐玲李元王君)